热带果蔬深加工中心项目
热带果蔬深加工中心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热带果蔬深加工中心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建设和环境资源审批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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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果蔬深加工中心项目 | |
海南年 (略) " | |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附近 | |
海南 (略) | |
建设内容包括冷库、果蔬加工车间、综合楼和地下室等配套设施。 | |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规划选址可行。生 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排入园区规划污水提升泵站, (略) (略) 排入黎安污水处理厂,具有可行的排水去向;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相应的减振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措施,不产生二次污染。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各类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角度,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 |
本项目使用的工艺、设备,均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建设与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相符。 经查《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版)》,本项目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 |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陵水县文罗镇文罗加工物流产业园,厂区中心坐标(E:109°58′18.16″,N:18°30′56.71″ ),根据文罗物流园区总体规划情况,项目总体规划产业导向:规划区内重点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聚焦热带瓜果蔬菜加工、肉制品加工、调味品制造、营养品制造等产业,同时适当发展仓储物流业,形成生产加工物流一体化的产业体系。项目为第一个入驻园区的企业,后续入驻企业均为农产品开发、食品加工等相关企业。主要敏感点位于项目西南侧文罗镇居民住宅。项目所在区域未对食品有显著污染。本项目生产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周边企业对本项目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位于文罗产业园,因此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 |
无要求 | |
无 |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车间异味和恶臭气体等。 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车间异味:项目果蔬加工车间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些许异味,采取设置排风机的措施,加强车间空气交换与流通。 (2)恶臭气体:项目产生臭气来源为污水处理站和废弃果渣。污水处理站产生臭气较少,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绿化、加盖密闭、定期喷洒万洁芬等方法进行除臭可大大降低氨气、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去除率可达70%;果渣堆放采用桶装密闭暂存,日产日清,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活废水混合后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再排入园区规划污水提升泵站, (略) (略) 排入黎安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中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可达到黎安污水 (略) 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单螺杆泵、双道打浆机、离心泵等,其噪声值为70~85dB(A)之间。项目采用先进低噪声的设备,经过减震降噪、消声、距离衰减和车间隔声。正常运行状态下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原果果渣和废弃包装品等。原果果渣收集起来密封桶装存放;废弃包装产品经收集后暂存至南侧垃圾房;厂区内设有多个垃圾桶,每天专人定时集中运送到垃圾房,最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在场区内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用固定的防腐防渗容器收集,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
环境空气: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5日发布的《2023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陵水县的环境质量状况,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声环境:本项目用地东、南、西、北边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地表水环境: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陵水黎族自治县2024年2月份城镇内河水环境质量月报》显示,陵水河水质类别为2类,水质达标。地下水环境:项目场地范围内未见地下水出露。 | |
1)废机油风险防范措施 ①制定防火规范及要求,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岗位防火技术、操作规程、灭火器和消防栓使用办法、疏散逃生知识等,加强员工防火意识,加强防火管理。 ②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设施,一切消防器材不准挪动、乱用,并要定期检查,灭火器要按时换药。 ③各项电器设备应防潮封闭,要有良好的保护接地等措施。 ④危废间进行防渗处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建议采用“砼基础层+2mmHDPE+砼保护层+ 环氧防腐涂料”防渗。 ⑤危险废物应存放于专门的收集容器,设置独立的存放空间场所避免于其他废旧物资混杂存放。各种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贮存,且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危险废物在厂区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2)废水事故排放 废水的事故排放主要发生在污水泄露,直接外排至园区地面。因项目生产废水无重金属污染因子,及时进行收集清运即可将事故影响降至最低。 | |
无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热带果蔬深加工中心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建设和环境资源审批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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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果蔬深加工中心项目 | |
海南年 (略) " | |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附近 | |
海南 (略) | |
建设内容包括冷库、果蔬加工车间、综合楼和地下室等配套设施。 | |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规划选址可行。生 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排入园区规划污水提升泵站, (略) (略) 排入黎安污水处理厂,具有可行的排水去向;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相应的减振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措施,不产生二次污染。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各类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角度,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 |
本项目使用的工艺、设备,均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建设与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相符。 经查《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版)》,本项目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 |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陵水县文罗镇文罗加工物流产业园,厂区中心坐标(E:109°58′18.16″,N:18°30′56.71″ ),根据文罗物流园区总体规划情况,项目总体规划产业导向:规划区内重点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聚焦热带瓜果蔬菜加工、肉制品加工、调味品制造、营养品制造等产业,同时适当发展仓储物流业,形成生产加工物流一体化的产业体系。项目为第一个入驻园区的企业,后续入驻企业均为农产品开发、食品加工等相关企业。主要敏感点位于项目西南侧文罗镇居民住宅。项目所在区域未对食品有显著污染。本项目生产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周边企业对本项目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位于文罗产业园,因此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 |
无要求 | |
无 |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车间异味和恶臭气体等。 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车间异味:项目果蔬加工车间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些许异味,采取设置排风机的措施,加强车间空气交换与流通。 (2)恶臭气体:项目产生臭气来源为污水处理站和废弃果渣。污水处理站产生臭气较少,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绿化、加盖密闭、定期喷洒万洁芬等方法进行除臭可大大降低氨气、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去除率可达70%;果渣堆放采用桶装密闭暂存,日产日清,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活废水混合后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再排入园区规划污水提升泵站, (略) (略) 排入黎安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中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可达到黎安污水 (略) 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单螺杆泵、双道打浆机、离心泵等,其噪声值为70~85dB(A)之间。项目采用先进低噪声的设备,经过减震降噪、消声、距离衰减和车间隔声。正常运行状态下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原果果渣和废弃包装品等。原果果渣收集起来密封桶装存放;废弃包装产品经收集后暂存至南侧垃圾房;厂区内设有多个垃圾桶,每天专人定时集中运送到垃圾房,最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在场区内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用固定的防腐防渗容器收集,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
环境空气: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5日发布的《2023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陵水县的环境质量状况,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声环境:本项目用地东、南、西、北边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地表水环境: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陵水黎族自治县2024年2月份城镇内河水环境质量月报》显示,陵水河水质类别为2类,水质达标。地下水环境:项目场地范围内未见地下水出露。 | |
1)废机油风险防范措施 ①制定防火规范及要求,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岗位防火技术、操作规程、灭火器和消防栓使用办法、疏散逃生知识等,加强员工防火意识,加强防火管理。 ②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设施,一切消防器材不准挪动、乱用,并要定期检查,灭火器要按时换药。 ③各项电器设备应防潮封闭,要有良好的保护接地等措施。 ④危废间进行防渗处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建议采用“砼基础层+2mmHDPE+砼保护层+ 环氧防腐涂料”防渗。 ⑤危险废物应存放于专门的收集容器,设置独立的存放空间场所避免于其他废旧物资混杂存放。各种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贮存,且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危险废物在厂区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2)废水事故排放 废水的事故排放主要发生在污水泄露,直接外排至园区地面。因项目生产废水无重金属污染因子,及时进行收集清运即可将事故影响降至最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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