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抚顺县—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0日我局拟对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传 真:024-*
地址: (略) 抚顺县救兵镇小东村行政服务中心邮编:*
一、项目名称
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
抚顺县上马镇李家村至温道村
三、建设单位
抚顺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省环保集团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抚顺县上马镇李家村至温道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总治理河长为6.632km,总防护长度为11.418km,其中,社河(温道拦河坝上游段)防护长度0.313km,社河(西古拦河坝上游段)防护长度0.699km,社河(李家村段)防护长度1.116km,支流姚家河防护长度1.352km,支流同安河防护长度3.359km,支流腰堡村河防护长度0.679km,支流傲牛河防护长度0.175km,支流腰卜河防护长度0.986km,支流王家河防护长度0.393km,支流李家河防护长度2.346km。仅腰堡村河护岸采用“毛石混凝土挡墙”型式治理河道,其余河道治理工程均采用“固滨笼防护+生态护坡型式”护岸型式。
本项目总投资1655.*元,其中环保投资61.*元,占总投资的3.70%。
六、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环保型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并且加强其维修与养护。选用质量较好的燃油;配合有关部门作好施工 (略) 的交通组织,避免交通拥堵,减少因此而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施工场地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配置工地细目 (略) ,施工现场 (略) 泥土及时清理;在临近村庄的施工场界设置标准围挡,高2.5m;重污染天气时应暂停施工。施工扬尘须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丰水期、汛期不施工;施工场地修建防渗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粪渣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要规范施工,严禁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内,污染河流水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绿化;临时堆场设置了工棚,并进行覆盖。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低噪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以降低噪声;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强噪声源的设备必须按照合理的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停止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的布置要远离村民; (略) 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开午休时间,禁止夜间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区时,应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在临近村庄的施工场界设置标准围挡,高2.5m。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各施工场地设置垃圾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统一运至垃圾场;施工期护岸开挖等产生的弃土,其产生量为*.67m3,用于河滩回填或河床平整等。且所产生的弃土均回填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回填区域不涉及农田;浆砌石拆除料和混凝土拆除料产生量为2029.59m3,运至政府指定场所。施工期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恢复河道原有功能,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整治面积为0.20hm2,播撒草籽12.0kg。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0日我局拟对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传 真:024-*
地址: (略) 抚顺县救兵镇小东村行政服务中心邮编:*
一、项目名称
抚顺县社河河道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
抚顺县上马镇李家村至温道村
三、建设单位
抚顺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省环保集团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抚顺县上马镇李家村至温道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总治理河长为6.632km,总防护长度为11.418km,其中,社河(温道拦河坝上游段)防护长度0.313km,社河(西古拦河坝上游段)防护长度0.699km,社河(李家村段)防护长度1.116km,支流姚家河防护长度1.352km,支流同安河防护长度3.359km,支流腰堡村河防护长度0.679km,支流傲牛河防护长度0.175km,支流腰卜河防护长度0.986km,支流王家河防护长度0.393km,支流李家河防护长度2.346km。仅腰堡村河护岸采用“毛石混凝土挡墙”型式治理河道,其余河道治理工程均采用“固滨笼防护+生态护坡型式”护岸型式。
本项目总投资1655.*元,其中环保投资61.*元,占总投资的3.70%。
六、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环保型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并且加强其维修与养护。选用质量较好的燃油;配合有关部门作好施工 (略) 的交通组织,避免交通拥堵,减少因此而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施工场地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配置工地细目 (略) ,施工现场 (略) 泥土及时清理;在临近村庄的施工场界设置标准围挡,高2.5m;重污染天气时应暂停施工。施工扬尘须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丰水期、汛期不施工;施工场地修建防渗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粪渣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要规范施工,严禁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内,污染河流水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绿化;临时堆场设置了工棚,并进行覆盖。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低噪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以降低噪声;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强噪声源的设备必须按照合理的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停止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的布置要远离村民; (略) 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开午休时间,禁止夜间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区时,应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在临近村庄的施工场界设置标准围挡,高2.5m。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各施工场地设置垃圾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统一运至垃圾场;施工期护岸开挖等产生的弃土,其产生量为*.67m3,用于河滩回填或河床平整等。且所产生的弃土均回填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回填区域不涉及农田;浆砌石拆除料和混凝土拆除料产生量为2029.59m3,运至政府指定场所。施工期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恢复河道原有功能,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整治面积为0.20hm2,播撒草籽12.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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