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抚顺县南彰党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抚顺县—抚顺县南彰党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0日我局拟对抚顺县南彰党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传 真:024-*
地址: (略) 抚顺县救兵镇小东村行政服务中心邮编:*
一、项目名称
抚顺县南彰党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
抚顺县后安镇
三、建设单位
抚顺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泽枫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抚顺县后安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山洪沟总治理长度为 4595m,总防护长度为7363m。其中:南彰党河河道治理长度2607m,河道清淤疏浚长度 2607m,护岸工程 4036m,其中左岸防护长度 2379m,右岸防护长度 1657m;八盘炉支沟沟道治理长度 85m,护岸工程防护长度 170m,其中左岸防护长度 85m,右岸防护长度 85m;榆树沟支沟沟道治理长度 129m护岸工程, 222m,其中左岸防护长度 129m,右岸防护长度 93m;二道沟支沟沟道治理长度 1774m,护岸工程 2935m,其中左岸防护长度 1529m,右岸防护长度 1406m。
项目总投资1000.*元,其中环保投资11.*元,占总投资的1.11%。
六、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环保型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并且加强其维修与养护。选用质量较好的燃油;配合有关部门作好施工 (略) 的交通组织,避免交通拥堵,减少因此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施工场地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配置工地细目 (略) ,施工现场 (略) 泥土及时清理;在临近二道沟村、榆树沟村及八盘炉村段施工场界设置标准围挡,高2.5m;清淤过程中喷洒天然植物环保除臭剂。施工扬尘须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郊区及农村地区TSP浓度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丰水期、汛期不施工;施工场地区修建防渗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粪渣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不在施工场地清洗车辆及机械设备;在施工场地备有吸油毡,以防机械设备及车辆少量漏油。若发生较大量漏油时,应及时就地将污染的土壤收集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低噪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以降低噪声;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强噪声源的设备必须按照合理的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停止施工; (略) 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开午休时间,禁止夜间运输;施工人员在高噪音环境下,每人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6 h,并配备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在临近二道沟村、榆树沟村及八盘炉村段施工场界设置标准围挡,高2.5m。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各施工场地设置垃圾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统一运至垃圾场;施工期护岸开挖、清淤等产生的弃土用于填筑两岸坡背水侧低洼处。本项目清淤产生的弃土均回填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回填区域不涉及农田。施工期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恢复河道原有功能,在南彰党河河道治段裸露边坡播撒草籽,播撒总量为36.3kg。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0日我局拟对抚顺县南彰党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传 真:024-*
地址: (略) 抚顺县救兵镇小东村行政服务中心邮编:*
一、项目名称
抚顺县南彰党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
抚顺县后安镇
三、建设单位
抚顺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泽枫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抚顺县后安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山洪沟总治理长度为 4595m,总防护长度为7363m。其中:南彰党河河道治理长度2607m,河道清淤疏浚长度 2607m,护岸工程 4036m,其中左岸防护长度 2379m,右岸防护长度 1657m;八盘炉支沟沟道治理长度 85m,护岸工程防护长度 170m,其中左岸防护长度 85m,右岸防护长度 85m;榆树沟支沟沟道治理长度 129m护岸工程, 222m,其中左岸防护长度 129m,右岸防护长度 93m;二道沟支沟沟道治理长度 1774m,护岸工程 2935m,其中左岸防护长度 1529m,右岸防护长度 1406m。
项目总投资1000.*元,其中环保投资11.*元,占总投资的1.11%。
六、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环保型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并且加强其维修与养护。选用质量较好的燃油;配合有关部门作好施工 (略) 的交通组织,避免交通拥堵,减少因此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施工场地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配置工地细目 (略) ,施工现场 (略) 泥土及时清理;在临近二道沟村、榆树沟村及八盘炉村段施工场界设置标准围挡,高2.5m;清淤过程中喷洒天然植物环保除臭剂。施工扬尘须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郊区及农村地区TSP浓度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丰水期、汛期不施工;施工场地区修建防渗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粪渣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不在施工场地清洗车辆及机械设备;在施工场地备有吸油毡,以防机械设备及车辆少量漏油。若发生较大量漏油时,应及时就地将污染的土壤收集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低噪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以降低噪声;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强噪声源的设备必须按照合理的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停止施工; (略) 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开午休时间,禁止夜间运输;施工人员在高噪音环境下,每人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6 h,并配备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在临近二道沟村、榆树沟村及八盘炉村段施工场界设置标准围挡,高2.5m。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各施工场地设置垃圾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统一运至垃圾场;施工期护岸开挖、清淤等产生的弃土用于填筑两岸坡背水侧低洼处。本项目清淤产生的弃土均回填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回填区域不涉及农田。施工期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恢复河道原有功能,在南彰党河河道治段裸露边坡播撒草籽,播撒总量为36.3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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