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新华溪流域综合规划》《古田县西洋溪流域综合规划》《古田县斌溪古田境内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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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新华溪流域综合规划》《古田县西洋溪流域综合规划》《古田县斌溪古田境内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古田县新华溪流域综合规划》《古田县西洋溪流域综合规划》《古田县斌溪(古田境内)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已于2024年3月21~4月4日在古田县 (略) 站公示,并在流域涉及的主要乡镇政府张贴了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的要求,现将《古田县新华溪流域综合规划》《古田县西洋溪流域综合规划》《古田县斌溪(古田境内)流域综合规划》3份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内容包括:总体规划、防洪减灾规划、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节水规划、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规划、流域综合管理规划、节水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实施意见和效果评价等方面。

  二、规划环评总结论

  流域综合规划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略)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项规划要求;与基本农田、生态公益、小水电站清理整顿、上一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可协调。规划的实施,将使局部河流河道水文情势、水资源利用发生变化,对生态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其影响可以通过优化水库的调度方案,保证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等措施,把影响降至最小。规划工程对土地占用、农业生产、*域和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均可通过采取相应的规划调整避免、保护、修复和补救措施得以控制或减缓。本轮流域综合规划实施后,可使流域的防洪能力提高,降低环境风险,保障流域的供水能力。因此,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各项污染预防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措施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出发,本轮流域综合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与本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联系福建省环 (略) 查阅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内(2024年8月2日—8月15日)填写公众意见表,并与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一)规划组织编制单位:

  联系人:古田县水利局 阮先生 联系电话:0593-* 邮箱:*@*63.com

  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 (略) 106-1号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环评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91-*;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楼;

  《古田县新华溪流域综合规划》《古田县西洋溪流域综合规划》《古田县斌溪(古田境内)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已于2024年3月21~4月4日在古田县 (略) 站公示,并在流域涉及的主要乡镇政府张贴了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的要求,现将《古田县新华溪流域综合规划》《古田县西洋溪流域综合规划》《古田县斌溪(古田境内)流域综合规划》3份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内容包括:总体规划、防洪减灾规划、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节水规划、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规划、流域综合管理规划、节水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实施意见和效果评价等方面。

  二、规划环评总结论

  流域综合规划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略)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项规划要求;与基本农田、生态公益、小水电站清理整顿、上一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可协调。规划的实施,将使局部河流河道水文情势、水资源利用发生变化,对生态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其影响可以通过优化水库的调度方案,保证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等措施,把影响降至最小。规划工程对土地占用、农业生产、*域和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均可通过采取相应的规划调整避免、保护、修复和补救措施得以控制或减缓。本轮流域综合规划实施后,可使流域的防洪能力提高,降低环境风险,保障流域的供水能力。因此,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各项污染预防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措施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出发,本轮流域综合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与本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联系福建省环 (略) 查阅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内(2024年8月2日—8月15日)填写公众意见表,并与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一)规划组织编制单位:

  联系人:古田县水利局 阮先生 联系电话:0593-* 邮箱:*@*63.com

  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 (略) 106-1号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环评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91-*;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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