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部山区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土建工程JZTJ-1标段南山村、大会村、下海螺峪村办公用房、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场、弃渣场等临时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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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部山区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土建工程JZTJ-1标段南山村、大会村、下海螺峪村办公用房、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场、弃渣场等临时用地的批复

中铁 (略) :

《关于南部山区新建济南 (略) 土建工程JZTJ-1标段(南山村、大会村、下海螺峪村)办公用房、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场、弃渣场等临时用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保障南部山区新建济南 (略) 土建工程JZTJ-1标段工程建设,临时占用柳埠街道办事处南山村8856平方米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8856平方米(园地8856平方米),占用柳埠街道办事处大会村*平方米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平方米(园地*平方米、林地*平方米),占用柳埠街道办事处下海螺峪村395平方米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395平方米(园地395平方米),用于办公用房、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场、施工便道、弃渣场、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临时用地使用;

二、本临时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2024年8月1日至2028年6月10日,计3.86年;

三、你单位要按照批准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建设永久性建(构)筑物,严禁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你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略) 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时,你单位应当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满,你单位应当:

(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性建(构)筑物;(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申请土地复垦验收;(三)按照约定如期完成土地复垦,并确保土地复垦质量。占用耕地的必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验收。

附件:临时用地勘测定界资料

(略)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局

2024年8月1日


文章来源: (略)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张恒

中铁 (略) :

《关于南部山区新建济南 (略) 土建工程JZTJ-1标段(南山村、大会村、下海螺峪村)办公用房、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场、弃渣场等临时用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保障南部山区新建济南 (略) 土建工程JZTJ-1标段工程建设,临时占用柳埠街道办事处南山村8856平方米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8856平方米(园地8856平方米),占用柳埠街道办事处大会村*平方米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平方米(园地*平方米、林地*平方米),占用柳埠街道办事处下海螺峪村395平方米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395平方米(园地395平方米),用于办公用房、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场、施工便道、弃渣场、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临时用地使用;

二、本临时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2024年8月1日至2028年6月10日,计3.86年;

三、你单位要按照批准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建设永久性建(构)筑物,严禁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你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略) 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时,你单位应当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满,你单位应当:

(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性建(构)筑物;(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申请土地复垦验收;(三)按照约定如期完成土地复垦,并确保土地复垦质量。占用耕地的必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验收。

附件:临时用地勘测定界资料

(略)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局

2024年8月1日


文章来源: (略)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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