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政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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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政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省 (略) 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省 (略) 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

  农安县巴吉垒镇双榆树村

  吉林省 (略)

吉林省 (略)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巴吉垒镇双榆树村,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发酵车间、造粒车间、储粪车间。利用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制造有机肥,采用配料--好氧发酵--粉碎--造粒--烘干--冷却--筛分--包装等工艺。冬季生活用热由电能提供,生产用热由1台4t/h生物质热风炉提供。本项目不建设化验室。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 万吨有机肥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必须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省 (略) 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省 (略) 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

  农安县巴吉垒镇双榆树村

  吉林省 (略)

吉林省 (略)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巴吉垒镇双榆树村,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发酵车间、造粒车间、储粪车间。利用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制造有机肥,采用配料--好氧发酵--粉碎--造粒--烘干--冷却--筛分--包装等工艺。冬季生活用热由电能提供,生产用热由1台4t/h生物质热风炉提供。本项目不建设化验室。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 万吨有机肥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必须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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