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渚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吨葡萄糖基橙皮苷等生物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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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渚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吨葡萄糖基橙皮苷等生物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 (略) 年产12吨葡萄糖基橙皮苷等生物医药中间体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 (略)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德清县长虹东街926号人才创业园1号楼

项目规模:年产12吨葡萄糖基橙皮苷等生物医药中间体,其中5吨α-葡萄糖基橙皮苷、5吨四氢*基嘧啶羧酸和2吨活性叶酸。

项目投资:*元,铺底流动资金*元。

主要工程内容:企业租用闲置厂房,建筑面积1040平方米,购置膜过滤设备系统、发酵罐系统、储罐系统、真空系统等设备,形成年产5吨葡糖基橙皮苷、5吨四氢嘧啶和2吨活性叶酸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次评价涉及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生活区等,包括德清县下辖的秋北村、秋山村、千丰社区、兆丰未来社区、兴山社区、龙山村、王母山村、五龙村、千亩社区、新丰社区、联合村和新琪村等行政村,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为二类区;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主要为阜溪和余英溪,为Ⅲ类水体;项目附近地下水保护级别参照Ⅲ类;项目拟建地土壤为第二类用地,评价范围内无土壤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拟建地为工业区,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且/<此处建议不用标点>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产品α-葡萄糖基橙皮苷生产和质检过程中发酵、调酸、干燥和脱色废气;四氢*基嘧啶羧酸生产和质检过程中产生的发酵、提炼、脱色和质检废气;活性叶酸生产和质检过程中发酵和质检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和危废贮存库废气等;正常工况下,废气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初步预测结果显示,本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质量等级。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陶瓷膜菌浆液压滤废水、膜浓缩废液、首道设备清洗废水、后续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水排水、水环真空泵排水、去离子水制备浓水、水膜除尘废水、碱喷淋废水等以及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依托园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的化粪池处理后,与清净下水一同纳管排放,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本项目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机、泵等辅助设施产生的噪声;落实各项减震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固废: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发酵菌渣、废*醇液、废活性炭、石膏、废危化品包装材料、质检废物、废陶瓷膜、废吸附柱、废纳滤膜、废超滤膜、废空气过滤器、废一般包装材料、去离子水制备废耗材和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能够实现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地下水及土壤:厂区做好各项防渗措施,加强地下水污染监控,可有效防治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发酵废气、储罐废气和危废贮存库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后高空排放;提炼、脱色废气经三级冷凝和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喷雾干燥废气经水膜除尘和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园区新建的一座12m3/d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依托园区的污水处理系统,职工生活污水经园区的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与清净下水一同纳管,由市 (略) 送至德清县 (略) 处理后排放。

地下水和土壤:工程上采取分区防渗,严格管理,可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正常工况下,厂区内一般不会发生泄漏事故,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噪声:主要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设备安装加强防振减震措施等。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发酵菌渣、废*醇液、废活性炭、废危化品包装材料、质检废物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一般包装材料和去离子水制备废耗材等固废外售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风险:设置应急事故池和事故废水拦截与收集系统,并做好各项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通过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维持不变。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浙江 (略) 年产12吨葡萄糖基橙皮苷等生物医药中间体项目拟建地位于 (略) 德清县长虹东街926号人才创业园1号楼,项目总投资*元,选址符合当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日常营运过程中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放主要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能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用地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本人亲访或电话、信函、即时通讯软件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有关内容,如需了解进一步的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公众查阅和咨询的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 (略) 络公告以及在项目所在地周边镇、村公示栏张贴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时间和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8月2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也可另外抄送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九、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潘工;电话:*;地址: (略) 德清县长虹东街926号人才创业园1号楼;E-mail:*@*63.com

环评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徐工;电话:0571-*;地址: (略) (略) 269号

E-mail:*@*63.com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联系电话:0572-*;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审批前将进行全本公示,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可在 (略) 站或 (略) 站公开下载查阅,全文公示时间由环评报告报送审批的进度而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浙江 (略)

2024年8月2日

公众意见表


*-*-205-环境影响评价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 (略) 年产12吨葡萄糖基橙皮苷等生物医药中间体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 (略)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德清县长虹东街926号人才创业园1号楼

项目规模:年产12吨葡萄糖基橙皮苷等生物医药中间体,其中5吨α-葡萄糖基橙皮苷、5吨四氢*基嘧啶羧酸和2吨活性叶酸。

项目投资:*元,铺底流动资金*元。

主要工程内容:企业租用闲置厂房,建筑面积1040平方米,购置膜过滤设备系统、发酵罐系统、储罐系统、真空系统等设备,形成年产5吨葡糖基橙皮苷、5吨四氢嘧啶和2吨活性叶酸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次评价涉及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生活区等,包括德清县下辖的秋北村、秋山村、千丰社区、兆丰未来社区、兴山社区、龙山村、王母山村、五龙村、千亩社区、新丰社区、联合村和新琪村等行政村,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为二类区;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主要为阜溪和余英溪,为Ⅲ类水体;项目附近地下水保护级别参照Ⅲ类;项目拟建地土壤为第二类用地,评价范围内无土壤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拟建地为工业区,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且/<此处建议不用标点>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产品α-葡萄糖基橙皮苷生产和质检过程中发酵、调酸、干燥和脱色废气;四氢*基嘧啶羧酸生产和质检过程中产生的发酵、提炼、脱色和质检废气;活性叶酸生产和质检过程中发酵和质检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和危废贮存库废气等;正常工况下,废气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初步预测结果显示,本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质量等级。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陶瓷膜菌浆液压滤废水、膜浓缩废液、首道设备清洗废水、后续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水排水、水环真空泵排水、去离子水制备浓水、水膜除尘废水、碱喷淋废水等以及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依托园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的化粪池处理后,与清净下水一同纳管排放,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本项目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机、泵等辅助设施产生的噪声;落实各项减震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固废: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发酵菌渣、废*醇液、废活性炭、石膏、废危化品包装材料、质检废物、废陶瓷膜、废吸附柱、废纳滤膜、废超滤膜、废空气过滤器、废一般包装材料、去离子水制备废耗材和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能够实现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地下水及土壤:厂区做好各项防渗措施,加强地下水污染监控,可有效防治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发酵废气、储罐废气和危废贮存库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后高空排放;提炼、脱色废气经三级冷凝和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喷雾干燥废气经水膜除尘和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园区新建的一座12m3/d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依托园区的污水处理系统,职工生活污水经园区的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与清净下水一同纳管,由市 (略) 送至德清县 (略) 处理后排放。

地下水和土壤:工程上采取分区防渗,严格管理,可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正常工况下,厂区内一般不会发生泄漏事故,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噪声:主要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设备安装加强防振减震措施等。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发酵菌渣、废*醇液、废活性炭、废危化品包装材料、质检废物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一般包装材料和去离子水制备废耗材等固废外售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风险:设置应急事故池和事故废水拦截与收集系统,并做好各项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通过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维持不变。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浙江 (略) 年产12吨葡萄糖基橙皮苷等生物医药中间体项目拟建地位于 (略) 德清县长虹东街926号人才创业园1号楼,项目总投资*元,选址符合当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日常营运过程中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放主要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能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用地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本人亲访或电话、信函、即时通讯软件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有关内容,如需了解进一步的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公众查阅和咨询的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 (略) 络公告以及在项目所在地周边镇、村公示栏张贴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时间和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8月2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也可另外抄送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九、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潘工;电话:*;地址: (略) 德清县长虹东街926号人才创业园1号楼;E-mail:*@*63.com

环评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徐工;电话:0571-*;地址: (略) (略) 269号

E-mail:*@*63.com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联系电话:0572-*;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审批前将进行全本公示,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可在 (略) 站或 (略) 站公开下载查阅,全文公示时间由环评报告报送审批的进度而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浙江 (略)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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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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