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评文件、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备注 |
1 | (略) | 年产*件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略) 铜梁区大庙 (略) 1号 ( (略) 铜梁区大庙工业园) | 重庆景临 (略) | 项 (略) 铜梁区大庙 (略) 1号( (略) 铜梁区大庙工业园),属新建属性。占地面积约55亩。新建厂房,建筑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为*.2m2,车间面积为*m2(3栋厂房、1#厂房*m2、2#厂房*m2、3#厂房3320m2)、1栋倒班楼2304m2(4#倒班楼)、1栋综合楼面积为1459.2m2(5#办公楼)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件塑料制品。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运营期废气: ①注塑废气:在每台注塑机注射口处设移动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最后引至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 ②破碎粉尘:在每台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最后引至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 ③食堂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最后引至倒班楼屋顶的5#排气筒排放; 2、运营期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餐饮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本项目新建1个处理能力为50m3/d的生化池,采用“调节+厌氧生物法”的处理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 (略) (略) ,再经大庙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小安溪河。 3、运营期噪声: 拟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昼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产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机加工)、除尘器收集粉尘、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经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包装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电瓶、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等,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6日 | 告知承诺制 |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评文件、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备注 |
1 | (略) | 年产*件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略) 铜梁区大庙 (略) 1号 ( (略) 铜梁区大庙工业园) | 重庆景临 (略) | 项 (略) 铜梁区大庙 (略) 1号( (略) 铜梁区大庙工业园),属新建属性。占地面积约55亩。新建厂房,建筑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为*.2m2,车间面积为*m2(3栋厂房、1#厂房*m2、2#厂房*m2、3#厂房3320m2)、1栋倒班楼2304m2(4#倒班楼)、1栋综合楼面积为1459.2m2(5#办公楼)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件塑料制品。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运营期废气: ①注塑废气:在每台注塑机注射口处设移动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最后引至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 ②破碎粉尘:在每台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最后引至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 ③食堂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最后引至倒班楼屋顶的5#排气筒排放; 2、运营期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餐饮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本项目新建1个处理能力为50m3/d的生化池,采用“调节+厌氧生物法”的处理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 (略) (略) ,再经大庙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小安溪河。 3、运营期噪声: 拟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昼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产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机加工)、除尘器收集粉尘、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经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包装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电瓶、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等,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6日 | 告知承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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