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河长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韶关市浈江区河长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略) 浈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关于韶关市浈江区河长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立项函复如下:
一、为提高我区河长制宣传工作,同意建设韶关市浈江区河长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6-*-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浈江区新韶镇黄金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入口标志、科普小品、文化长廊、基础设施和景观绿化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59.*元,其中:工程费23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财政投资安排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略) 浈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关于韶关市浈江区河长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立项函复如下:
一、为提高我区河长制宣传工作,同意建设韶关市浈江区河长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6-*-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浈江区新韶镇黄金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入口标志、科普小品、文化长廊、基础设施和景观绿化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59.*元,其中:工程费23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财政投资安排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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