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市2024年度第3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公示
关于秦皇岛市2024年度第3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公示
关于 (略) 2024年度第3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局接到海港区行政审批局上 (略) 2024年度第3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的林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2024年度第3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地点 (略) 海港区东港镇大高庄村、海港经济开发区涂庄村、临港物流园区小李庄村、东港镇西付店村、海港镇东王岭村,地理坐标为119°36′20.95″-119°38′56.50″,北纬39°58’19.93″-39°59′3.76″。该项目申请永久使用海港区林地总面积0.8408公顷,涉及海港区东港镇大高庄村、海港经济开发区涂庄村、临港物流园区小李庄村、东港镇西付店村村集体林地及海港镇东王岭村国有林地,拟开发用途为基础设施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略) 2024年度第3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永久使用海港区林地总面积0.8408公顷(其中海港镇东王岭村国有林地0.0708公顷),消耗林木蓄积48立方米。
按林地权属:海港区东港镇大高庄村0.1063公顷、西付店村0.0315公顷,海港区临港物流园区小李庄村0.4758公顷,海港经济开发区涂庄村0.1564公顷和海港镇东王岭村林地0.0708公顷。
按林地类型分:用材林面积为0.2567公顷、防护林面积为0.5841公顷;按森林类别分为:一般商品林地0.2567公顷,一般公益林地0.5841公顷。
拟使用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分:IV级保护林地0.8408公顷。
拟使用的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略) 海港区东港镇大高庄村、西付店村,海港经济开发区涂庄村、临港物流园区小李庄村集体所有、海港镇东王岭村国有林地,林地权属清晰,无林权纠纷。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不涉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点生态区域,不在国家和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范围内,没有发现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自然分布;不涉及天然林。
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该批次用地项目为基础设施项目,拟使用林地全 (略) 海港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范围内,符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拟使用林地定额0.8408公顷,使用林地性质为永久。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我 (略) 海港区行政审批局上报的申请材料及现场审核, (略) 2024年度第3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林地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林地界限清晰;存在未批先占行为,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其进行处罚。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海港区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了公示,且公示无异议。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 (略) 2024年第36批次建设用地永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编制要求,内容完整、表述规范、概念清晰、数据真实准确、符合技术规程。
六、审查结果
该建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申报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使用林地;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相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要求。经研究,我局拟 (略) 2024年第3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海港区东港镇大高庄村、海港经济开发区涂庄村、临港物流园区小李庄村、东港镇西付店村及海港镇东王岭村林地总面积0.8408公顷,并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29日
关于 (略) 2024年度第3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局接到海港区行政审批局上 (略) 2024年度第3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的林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2024年度第3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地点 (略) 海港区东港镇大高庄村、海港经济开发区涂庄村、临港物流园区小李庄村、东港镇西付店村、海港镇东王岭村,地理坐标为119°36′20.95″-119°38′56.50″,北纬39°58’19.93″-39°59′3.76″。该项目申请永久使用海港区林地总面积0.8408公顷,涉及海港区东港镇大高庄村、海港经济开发区涂庄村、临港物流园区小李庄村、东港镇西付店村村集体林地及海港镇东王岭村国有林地,拟开发用途为基础设施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略) 2024年度第3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永久使用海港区林地总面积0.8408公顷(其中海港镇东王岭村国有林地0.0708公顷),消耗林木蓄积48立方米。
按林地权属:海港区东港镇大高庄村0.1063公顷、西付店村0.0315公顷,海港区临港物流园区小李庄村0.4758公顷,海港经济开发区涂庄村0.1564公顷和海港镇东王岭村林地0.0708公顷。
按林地类型分:用材林面积为0.2567公顷、防护林面积为0.5841公顷;按森林类别分为:一般商品林地0.2567公顷,一般公益林地0.5841公顷。
拟使用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分:IV级保护林地0.8408公顷。
拟使用的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略) 海港区东港镇大高庄村、西付店村,海港经济开发区涂庄村、临港物流园区小李庄村集体所有、海港镇东王岭村国有林地,林地权属清晰,无林权纠纷。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不涉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点生态区域,不在国家和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范围内,没有发现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自然分布;不涉及天然林。
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该批次用地项目为基础设施项目,拟使用林地全 (略) 海港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范围内,符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拟使用林地定额0.8408公顷,使用林地性质为永久。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我 (略) 海港区行政审批局上报的申请材料及现场审核, (略) 2024年度第3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林地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林地界限清晰;存在未批先占行为,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其进行处罚。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海港区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了公示,且公示无异议。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 (略) 2024年第36批次建设用地永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编制要求,内容完整、表述规范、概念清晰、数据真实准确、符合技术规程。
六、审查结果
该建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申报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使用林地;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相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要求。经研究,我局拟 (略) 2024年第3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海港区东港镇大高庄村、海港经济开发区涂庄村、临港物流园区小李庄村、东港镇西付店村及海港镇东王岭村林地总面积0.8408公顷,并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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