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果园镇张公塘下塘治理工程
长沙县果园镇张公塘下塘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长沙县果园镇张公塘下塘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长沙县果园镇花果村境内 |
建设单位 |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长沙县果园镇花果村境内,工程范围主要针对张公塘下塘、赤石河支渠、张公塘撇洪渠、张公塘下塘支渠,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预算7.*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岸坡防护工程(张公塘下塘岸坡1120m、赤石河支渠两岸合计484m、张公塘撇洪渠左岸645m、张公塘下塘支渠两岸合计170m)、张公塘下塘清淤工程、附属建筑工程建设(重建水闸/更换闸门、重建箱涵、拆除重建泵房)、其他工程(岸顶恢复580m、池塘填平、新建下河踏步8个、改造排水涵管10处、恢复波形护栏240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严格管理物料及废弃建筑垃圾运输,实行围挡作业,防止扬尘污染;加强施工管理,实行清洁文明施工,尽力降低生态破坏,防止施工开挖填埋和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全面落实“八个100%”扬尘措施,即:建筑施工工地100%围挡、路面100%硬化、100%洒水压尘、裸土100%覆盖、进出车辆100%冲洗、渣土实施100%密闭运输、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 (略) 移动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清淤选择在秋冬季进行,晾晒区设置围挡,并设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地方;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的产生;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其他无组织废气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标准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本项目租赁附近民房作为生活营地,生活污水依托所租民房已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基坑废水、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淤泥渗滤水等施工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沉砂池处理,处理完成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避开雨期施工、堆土区采用编织袋围挡、修筑排水沟等,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区域设置围挡进行隔声降噪;对施工机械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水泵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表土暂时堆放至临时堆场内;砼拆除后调运至周边需拓宽的机耕道回填;淤泥经晾晒后一部分回填至岸坡作为种植土,一部分运至果园镇花果村作为农作物种植培肥;可回收建筑收垃圾外售,不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并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沉沙池沉渣晒干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统一处理,禁止乱堆乱放;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 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 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4 年7月 30日-8月6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4年7月30日
项目名称 | 长沙县果园镇张公塘下塘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长沙县果园镇花果村境内 |
建设单位 |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长沙县果园镇花果村境内,工程范围主要针对张公塘下塘、赤石河支渠、张公塘撇洪渠、张公塘下塘支渠,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预算7.*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岸坡防护工程(张公塘下塘岸坡1120m、赤石河支渠两岸合计484m、张公塘撇洪渠左岸645m、张公塘下塘支渠两岸合计170m)、张公塘下塘清淤工程、附属建筑工程建设(重建水闸/更换闸门、重建箱涵、拆除重建泵房)、其他工程(岸顶恢复580m、池塘填平、新建下河踏步8个、改造排水涵管10处、恢复波形护栏240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严格管理物料及废弃建筑垃圾运输,实行围挡作业,防止扬尘污染;加强施工管理,实行清洁文明施工,尽力降低生态破坏,防止施工开挖填埋和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全面落实“八个100%”扬尘措施,即:建筑施工工地100%围挡、路面100%硬化、100%洒水压尘、裸土100%覆盖、进出车辆100%冲洗、渣土实施100%密闭运输、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 (略) 移动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清淤选择在秋冬季进行,晾晒区设置围挡,并设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地方;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的产生;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其他无组织废气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标准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本项目租赁附近民房作为生活营地,生活污水依托所租民房已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基坑废水、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淤泥渗滤水等施工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沉砂池处理,处理完成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避开雨期施工、堆土区采用编织袋围挡、修筑排水沟等,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区域设置围挡进行隔声降噪;对施工机械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水泵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表土暂时堆放至临时堆场内;砼拆除后调运至周边需拓宽的机耕道回填;淤泥经晾晒后一部分回填至岸坡作为种植土,一部分运至果园镇花果村作为农作物种植培肥;可回收建筑收垃圾外售,不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并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沉沙池沉渣晒干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统一处理,禁止乱堆乱放;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 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 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4 年7月 30日-8月6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4年7月30日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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