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4年8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

地 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略) 东 (略) 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天府大道眉山 (略) 工程项目

(略) 东坡区境内

(略) 恒信 (略)

四 (略)

项 (略) 东坡区境内,路线起于天府大道眉山段与岷东大道交叉口,经富牛镇、太和镇、尚义镇,止于猪儿坨附近,与工业大道北段平交。路线全长16.628公里,全线 (略) ( (略) 道路功能)技术标准建设,主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太和岷江特大桥东桥台段和文忠街至终点段2段约10.8公里,路基宽度33.5米,双向6车道;太和岷江特大桥西桥台至文忠街段约3公里(城市新中心段) (略) 政功能,路基宽度80米,双向12车道(8个机动车道+4个辅道);太和岷江特大桥长约2.8公里,桥梁宽度65.6米,双向12车道(8个机动车道+4个辅道)。 (略) 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项目总用地约82.4213公顷,估算总投资约41.12亿元,环保投资约*元。

1.废水:场地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施工设备维修废水等设置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拌合站及预制场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设置沉淀池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施工生活废水依托周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或作为农肥综合利用。

2.废气:项目施工期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六必须、六不准”管理规定,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等措施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布、 (略) 遮盖;砂石、水泥、矿粉等产尘物料,应设置仓库、储罐等封闭式或半封闭式储存设施分类存放,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抑尘。运输和施工车辆设置冲洗设施。拌合站、预制场应进行密闭并设置洒水降尘等设备设施。施工应严格落实《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执行大气防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相关要求。

3.噪声: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安装消声器、优化施工布置及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机械维护保养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略) 面,并加强交通管理,降低噪声产生。营运期针对噪声影响严重敏感点采取首排房屋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安装隔声窗应做好与相关居民沟通协调工作,避免纠纷,并按要求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设计及建设工作,确保降噪效果。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以及声屏障安装条件,对远期预测超标的敏感保护目标实施定期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协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 (略) 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及优化调整,公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区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

4.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表土等施工弃土规范堆存于临时堆场,并及时外运处置利用。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置。施工期机修等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漆、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严格规范暂存,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

绿色园区CCUS循环经济项目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

四川 (略)

眉山 (略)

项目位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眉山高新化工园区),建设5条生产线(液态CO2、干冰生产/气瓶充装、氦气分装、标气生产及无缝气瓶检测线) (略) 、生产辅助设施、公用工程等。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CO*吨(其中包括工业级CO211.*吨、食品级CO*吨、高纯CO20.*吨、电子级CO20.*吨),标准气体充瓶*瓶,氦气充瓶*瓶,无缝气瓶检测*瓶,销售N2O0.*瓶。项目占地约50亩,估算总投资约*万元,环保投资约*元。

1.废水:项目营运期生产工艺废水、气瓶试压废水、气瓶高压清洗废水等收集后,会同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园 (略) ,经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吸附塔废气经分子筛填料吸附净化,由排气筒放空排放。无缝气瓶检测线喷漆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经纸盒过滤+粗活性炭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缝气瓶除锈工序粉尘采用设备密闭+自带回砂除尘装置(旋风除尘)收集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装车泵、循环水站、制冷系统、干冰系统、压缩机、空压机、风机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枪清洗废水、废含油抹布及布料、废机油及油桶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气瓶外售综合利用。废水隔油池、预处理池污泥交资质单位处置。废分子筛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水性漆渣和漆桶及挂具交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

地 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略) 东 (略) 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天府大道眉山 (略) 工程项目

(略) 东坡区境内

(略) 恒信 (略)

四 (略)

项 (略) 东坡区境内,路线起于天府大道眉山段与岷东大道交叉口,经富牛镇、太和镇、尚义镇,止于猪儿坨附近,与工业大道北段平交。路线全长16.628公里,全线 (略) ( (略) 道路功能)技术标准建设,主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太和岷江特大桥东桥台段和文忠街至终点段2段约10.8公里,路基宽度33.5米,双向6车道;太和岷江特大桥西桥台至文忠街段约3公里(城市新中心段) (略) 政功能,路基宽度80米,双向12车道(8个机动车道+4个辅道);太和岷江特大桥长约2.8公里,桥梁宽度65.6米,双向12车道(8个机动车道+4个辅道)。 (略) 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项目总用地约82.4213公顷,估算总投资约41.12亿元,环保投资约*元。

1.废水:场地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施工设备维修废水等设置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拌合站及预制场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设置沉淀池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施工生活废水依托周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或作为农肥综合利用。

2.废气:项目施工期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六必须、六不准”管理规定,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等措施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布、 (略) 遮盖;砂石、水泥、矿粉等产尘物料,应设置仓库、储罐等封闭式或半封闭式储存设施分类存放,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抑尘。运输和施工车辆设置冲洗设施。拌合站、预制场应进行密闭并设置洒水降尘等设备设施。施工应严格落实《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执行大气防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相关要求。

3.噪声: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安装消声器、优化施工布置及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机械维护保养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略) 面,并加强交通管理,降低噪声产生。营运期针对噪声影响严重敏感点采取首排房屋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安装隔声窗应做好与相关居民沟通协调工作,避免纠纷,并按要求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设计及建设工作,确保降噪效果。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以及声屏障安装条件,对远期预测超标的敏感保护目标实施定期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协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 (略) 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及优化调整,公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区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

4.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表土等施工弃土规范堆存于临时堆场,并及时外运处置利用。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置。施工期机修等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漆、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严格规范暂存,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

绿色园区CCUS循环经济项目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

四川 (略)

眉山 (略)

项目位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眉山高新化工园区),建设5条生产线(液态CO2、干冰生产/气瓶充装、氦气分装、标气生产及无缝气瓶检测线) (略) 、生产辅助设施、公用工程等。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CO*吨(其中包括工业级CO211.*吨、食品级CO*吨、高纯CO20.*吨、电子级CO20.*吨),标准气体充瓶*瓶,氦气充瓶*瓶,无缝气瓶检测*瓶,销售N2O0.*瓶。项目占地约50亩,估算总投资约*万元,环保投资约*元。

1.废水:项目营运期生产工艺废水、气瓶试压废水、气瓶高压清洗废水等收集后,会同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园 (略) ,经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吸附塔废气经分子筛填料吸附净化,由排气筒放空排放。无缝气瓶检测线喷漆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经纸盒过滤+粗活性炭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缝气瓶除锈工序粉尘采用设备密闭+自带回砂除尘装置(旋风除尘)收集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装车泵、循环水站、制冷系统、干冰系统、压缩机、空压机、风机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枪清洗废水、废含油抹布及布料、废机油及油桶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气瓶外售综合利用。废水隔油池、预处理池污泥交资质单位处置。废分子筛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水性漆渣和漆桶及挂具交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