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煤丰喜泉稷能源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24万吨合成氨40万吨尿素并联产6.3万吨LNG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山西阳煤丰喜泉稷能源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24万吨合成氨40万吨尿素并联产6.3万吨LNG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4〕324号
山西阳煤丰喜泉稷能源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24万吨合成氨40万吨尿素并联产6.3万吨LNG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山西阳煤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山西阳煤 (略)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吨合成氨*吨尿素并联产6.*吨LNG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请示》(丰喜泉稷请字〔2024〕2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山西阳煤 (略)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

*吨合成氨*吨尿素并联产6.*吨LNG项目位于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内,原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经信投资字〔2013〕300号文对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 (略)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吨合成氨*吨尿素并联产6.*吨LNG项目予以备案,以晋经信投资函〔2013〕454号文同意建设规模调整为年产*吨合成氨*吨尿素并联产6.*吨LNG,以晋经信投资函〔2014〕120号文同意项目承载主体由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 (略) 变更为山西阳煤 (略) 。

该项目取得编号B*S2023-0122的取水许可证,生产和生活取水水源为禹门口黄河提水工程黄河地表水,许可取水量309.*m3/a,其中生产取水量*m3/a,职工生活取水量3.*m3/a,有效期限至2028年11月22日。现因项目用水定额、取水量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同意该项目取水水源为河津禹门口 (略) 稷山分公司黄河地表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404.*m3/a(含合成氨219.*m3/a、尿素115.*m3/a、LNG69.*m3/a),其中:生产取水量401.*m3/a,职工生活取水量3.*m3/a。新增取水量95.*m3/a占用你单位*吨*醇及*吨三聚氰胺项目部分指标。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口设在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振西大街西侧厂区 (略) 接口处(坐标:东经110°58′19″,北纬35°38′42″)。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在线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同时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达标后方可外排。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在领取新取水许可证时,你单位编号B*S2023-0122的取水许可证按程序予以注销。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稷山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

附件:山西阳煤 (略)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吨合成氨*吨尿素并联产6.*吨LNG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山西阳煤 (略)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吨合成氨*吨尿素并联产6.*吨LNG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山西阳煤 (略) 委托山西景盛源工程 (略) 编制完成了《山西阳煤 (略)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吨合成氨*吨尿素并联产6.*吨LNG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4年1月11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 (略) 水务局、稷山县水利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山西阳煤 (略)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吨合成氨*吨尿素并联产6.*吨LNG项目位于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经信投资字〔2013〕300号文对该项目备案,以晋经信投资函〔2013〕454号文同意该项目建设规模调整,以晋经信投资函〔2014〕120号文同意项目承载主体变更。

二、《报告书》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404.*m3/a(合成氨219.*m3/a、尿素115.*m3/a、LNG69.*m3/a),其中生活取水量3.*m3/a,生产取水量401.*m3/a。

该项目焦炉煤气及煤制合成氨取水指标分别为7.19m3/t和9.33m3/t,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下同)焦炉煤气及煤制合成氨通用值7.80m3/t和10.5m3/t的用水定额要求;合成氨制尿素取水指标为2.89m3/t,符合氨制尿素通用值3.0m3/t的用水定额要求;煤制LNG取水指标为7.35m3/千Nm3,符合煤制LNG( (略) 线)通用值7.50m3/千Nm3的用水定额要求。职工生活用水指标为95.5L/(p?d),符合*以 (略) 城镇居民100L/(p?d)的生活用水定额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取水水源为河津禹门口 (略) 稷山分公司黄河地表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河津禹门口 (略) 稷山分公司已取得《取水许可证》(取水(晋水)字〔2018〕第*号),证载许可黄河地表水量2984.*m3/a。山西省水利厅以晋水审批〔2022〕244号批复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取用黄河地表水量2984.*m3/a,其中包括山西阳煤 (略) 取水量948.*m3/a(包括本项目及*吨*醇及*吨三聚氰胺项目(以下简称*醇项目))。本项目于2023年已取得《取水许可证》(编号:B*S2023-0122),证载许可黄河地表水量309.*m3/a,经论证本项目需新增取水量95.*m3/a,由于*醇项目未建设,本项目新增取水量将占用*醇项目部分批复指标。

该项目黄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振西大街西侧厂区 (略) 接口处(坐标:东经110°58′19″,北纬35°38′42″)。

六、河津禹门口 (略) 稷山分公司黄河地表水水质所检项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作为该项目生产和生活用水水源。

七、该项目生产工艺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其它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送中水回用系统回用,确有外排按环评要求执行。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达标后方可外排。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远程监控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第5部分: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取水水源为河津禹门口 (略) 稷山分公司黄河地表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404.*m3/a的需求。

《报告书》审查通过,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稷山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 年 07 月 04 日
晋水审批决〔2024〕324号
山西阳煤丰喜泉稷能源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24万吨合成氨40万吨尿素并联产6.3万吨LNG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山西阳煤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山西阳煤 (略)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吨合成氨*吨尿素并联产6.*吨LNG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请示》(丰喜泉稷请字〔2024〕2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山西阳煤 (略)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

*吨合成氨*吨尿素并联产6.*吨LNG项目位于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内,原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经信投资字〔2013〕300号文对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 (略)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吨合成氨*吨尿素并联产6.*吨LNG项目予以备案,以晋经信投资函〔2013〕454号文同意建设规模调整为年产*吨合成氨*吨尿素并联产6.*吨LNG,以晋经信投资函〔2014〕120号文同意项目承载主体由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 (略) 变更为山西阳煤 (略) 。

该项目取得编号B*S2023-0122的取水许可证,生产和生活取水水源为禹门口黄河提水工程黄河地表水,许可取水量309.*m3/a,其中生产取水量*m3/a,职工生活取水量3.*m3/a,有效期限至2028年11月22日。现因项目用水定额、取水量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同意该项目取水水源为河津禹门口 (略) 稷山分公司黄河地表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404.*m3/a(含合成氨219.*m3/a、尿素115.*m3/a、LNG69.*m3/a),其中:生产取水量401.*m3/a,职工生活取水量3.*m3/a。新增取水量95.*m3/a占用你单位*吨*醇及*吨三聚氰胺项目部分指标。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口设在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振西大街西侧厂区 (略) 接口处(坐标:东经110°58′19″,北纬35°38′42″)。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在线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同时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达标后方可外排。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在领取新取水许可证时,你单位编号B*S2023-0122的取水许可证按程序予以注销。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稷山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

附件:山西阳煤 (略)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吨合成氨*吨尿素并联产6.*吨LNG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山西阳煤 (略)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吨合成氨*吨尿素并联产6.*吨LNG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山西阳煤 (略) 委托山西景盛源工程 (略) 编制完成了《山西阳煤 (略)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吨合成氨*吨尿素并联产6.*吨LNG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4年1月11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 (略) 水务局、稷山县水利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山西阳煤 (略)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产*吨合成氨*吨尿素并联产6.*吨LNG项目位于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经信投资字〔2013〕300号文对该项目备案,以晋经信投资函〔2013〕454号文同意该项目建设规模调整,以晋经信投资函〔2014〕120号文同意项目承载主体变更。

二、《报告书》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404.*m3/a(合成氨219.*m3/a、尿素115.*m3/a、LNG69.*m3/a),其中生活取水量3.*m3/a,生产取水量401.*m3/a。

该项目焦炉煤气及煤制合成氨取水指标分别为7.19m3/t和9.33m3/t,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下同)焦炉煤气及煤制合成氨通用值7.80m3/t和10.5m3/t的用水定额要求;合成氨制尿素取水指标为2.89m3/t,符合氨制尿素通用值3.0m3/t的用水定额要求;煤制LNG取水指标为7.35m3/千Nm3,符合煤制LNG( (略) 线)通用值7.50m3/千Nm3的用水定额要求。职工生活用水指标为95.5L/(p?d),符合*以 (略) 城镇居民100L/(p?d)的生活用水定额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取水水源为河津禹门口 (略) 稷山分公司黄河地表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河津禹门口 (略) 稷山分公司已取得《取水许可证》(取水(晋水)字〔2018〕第*号),证载许可黄河地表水量2984.*m3/a。山西省水利厅以晋水审批〔2022〕244号批复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取用黄河地表水量2984.*m3/a,其中包括山西阳煤 (略) 取水量948.*m3/a(包括本项目及*吨*醇及*吨三聚氰胺项目(以下简称*醇项目))。本项目于2023年已取得《取水许可证》(编号:B*S2023-0122),证载许可黄河地表水量309.*m3/a,经论证本项目需新增取水量95.*m3/a,由于*醇项目未建设,本项目新增取水量将占用*醇项目部分批复指标。

该项目黄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振西大街西侧厂区 (略) 接口处(坐标:东经110°58′19″,北纬35°38′42″)。

六、河津禹门口 (略) 稷山分公司黄河地表水水质所检项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作为该项目生产和生活用水水源。

七、该项目生产工艺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其它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送中水回用系统回用,确有外排按环评要求执行。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达标后方可外排。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远程监控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第5部分: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取水水源为河津禹门口 (略) 稷山分公司黄河地表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404.*m3/a的需求。

《报告书》审查通过,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稷山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 年 07 月 04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