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灵丘县北泉水电站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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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灵丘县北泉水电站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4〕343号
大同市灵丘县北泉水电站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灵丘县 (略) :

你单位提交的《 (略) 灵丘县北泉水电站项目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灵泉水电〔2024〕07)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项目已获得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准,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灵丘县北泉水电 (略) 灵丘县红石塄乡下

北泉村西唐河干流上,装机容量2050kw。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农经发〔2011〕2439 (略) 灵丘县北泉水电站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

二、同意该项目发电取水水源为唐河地表水,职工生活饮用水为商品桶装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2035.*m3/a,全部为发电用水。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取水口设在北泉水电站引水渠首端处(砌浆石溢流坝左侧)(坐标:东经114°21′17″,北纬39°19′10″)。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在线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灵丘县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

附件: (略) 灵丘县北泉水电站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灵丘县北泉水电站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灵丘县 (略) 委托山西昊瑞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灵丘县北泉水电站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3年11月8日在大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审查会,参加会议的 (略) 水务局、灵丘县水务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 (略) 灵丘县北泉水电 (略) 灵丘县红石塄乡下北泉村西唐河干流上,装机容量2050kw。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农经发〔2011〕2439 (略) 灵丘县北泉水电站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

二、《报告书》经分析论证,根据该项目多年运行状况,平均年发电量464.*kW·h,平均年运行时间2276h,平均取水量1770.*m3/a,年最大发电量时的取水量2035.*m3/a。发电取水指标3.81m3/kW·h,发电基本上不耗水,各项取用水指标均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报告书》分析了区域水资源状况,确定该项目水利发电取水水源为唐河地表水,职工生活饮用水为商品桶装水,符合当地水资源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该项目电站控制断面流域面积2030km2,多年平均来水量*m3/a,经调节计算,在P=75%保证率下,唐河北泉水电站断面来水量*m3/a,在P=95%保证率下,唐河北泉水电站断面来水量*m3/a,在扣除生态需水要求后,可以满足该项目水利发电取水量2035.*m3/a的需求。取水口位于北泉水电站引水渠首端处(砌浆石溢流坝左侧),坐标:东经114°21′17″,北纬39°19′10″。

六、唐河地表水除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各项水质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质量标准》Ⅲ类水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发电用水水源。

七、该项目属于河道内水利发电项目,取水经水轮机利用水能发电后,退水全部排入下游河道,不会对下游水功能产生影响。固废、危废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排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和《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发电取水水源为唐河地表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2035.*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灵丘县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 年 07 月 16 日
晋水审批决〔2024〕343号
大同市灵丘县北泉水电站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灵丘县 (略) :

你单位提交的《 (略) 灵丘县北泉水电站项目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灵泉水电〔2024〕07)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项目已获得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准,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灵丘县北泉水电 (略) 灵丘县红石塄乡下

北泉村西唐河干流上,装机容量2050kw。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农经发〔2011〕2439 (略) 灵丘县北泉水电站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

二、同意该项目发电取水水源为唐河地表水,职工生活饮用水为商品桶装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2035.*m3/a,全部为发电用水。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取水口设在北泉水电站引水渠首端处(砌浆石溢流坝左侧)(坐标:东经114°21′17″,北纬39°19′10″)。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在线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灵丘县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

附件: (略) 灵丘县北泉水电站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灵丘县北泉水电站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灵丘县 (略) 委托山西昊瑞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灵丘县北泉水电站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3年11月8日在大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审查会,参加会议的 (略) 水务局、灵丘县水务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 (略) 灵丘县北泉水电 (略) 灵丘县红石塄乡下北泉村西唐河干流上,装机容量2050kw。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农经发〔2011〕2439 (略) 灵丘县北泉水电站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

二、《报告书》经分析论证,根据该项目多年运行状况,平均年发电量464.*kW·h,平均年运行时间2276h,平均取水量1770.*m3/a,年最大发电量时的取水量2035.*m3/a。发电取水指标3.81m3/kW·h,发电基本上不耗水,各项取用水指标均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报告书》分析了区域水资源状况,确定该项目水利发电取水水源为唐河地表水,职工生活饮用水为商品桶装水,符合当地水资源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该项目电站控制断面流域面积2030km2,多年平均来水量*m3/a,经调节计算,在P=75%保证率下,唐河北泉水电站断面来水量*m3/a,在P=95%保证率下,唐河北泉水电站断面来水量*m3/a,在扣除生态需水要求后,可以满足该项目水利发电取水量2035.*m3/a的需求。取水口位于北泉水电站引水渠首端处(砌浆石溢流坝左侧),坐标:东经114°21′17″,北纬39°19′10″。

六、唐河地表水除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各项水质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质量标准》Ⅲ类水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发电用水水源。

七、该项目属于河道内水利发电项目,取水经水轮机利用水能发电后,退水全部排入下游河道,不会对下游水功能产生影响。固废、危废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排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和《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发电取水水源为唐河地表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2035.*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灵丘县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 年 0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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