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马身猪保种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同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马身猪保种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审批< (略)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马身猪保种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的请示》(农业字〔2024〕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项目被农业农村部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名单,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
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马身猪保种场建设项 (略) 云冈区韩岭乡仝家湾村东, (略) 种猪场,始建于1954年。2021年整合成立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被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名单。目前保种场规模为年存栏种猪400头。
二、同意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0.*万m3/a,其中:职工生活取水量0.*万m3/a,养猪取水量0.*万m3/a。待公 (略) 覆盖后进行水源置换。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取水口设在厂区内现有水源井井口(坐标:东经113°16′34.38″,北纬40°01′1.24″)。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在线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废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作农田施肥,不得随意外排。废污水在储存、输送过程中须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严禁利用渗坑、渗井向地下水含水层排放废污水。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 (略) 云冈区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
附件: (略)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马身猪保种场水资源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马身猪保种场水资源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 (略)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委托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马身猪保种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山西省水利厅于2023年12月22日在太原组织召开了《论证表》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 (略) 水务局、 (略) 云冈区水务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 (略)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马身猪保种场建设项 (略) 云冈区韩岭乡仝家湾村东, (略) 种猪场,始建于1954年。2008年被农业部列为第一批国家级保种场,2021年整合成立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被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名单,是目前我国唯一的马身猪保种场。目前保种场规模为年存栏种猪400头。
二、《论证表》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2595.5m3/a,其中:职工生活取水量204.4m3/a,养猪取水量2391.1m3/a。该项目综合取水指标为17.8L/头·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畜牧饲养猪用水定额25L/头·d的要求;生活取水指标为70L/人·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农村居民分散式供水生活用水定额70L/人·d的要求。
三、《论证表》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以及现状供水条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 (略) (略) 覆盖后进行水源置换,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配置实际。
四、该项目厂区内现有水井一眼,井深120m,开采第四系松散层孔隙地下水,出水量30m3/h(26.*m3/a),可以满足该项目2595.5m3/a的用水需求。水源井位置:东经113°16′34.38″,北纬40°01′1.24″。
五、该项目孔隙地下水水质所检测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可作为项目生活用水和畜牧用水水源。
六、该项目废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作农田施肥,不得随意外排。废污水在储存、输送过程中须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10cm/s。严禁利用渗坑、渗井向地下水含水层排放废污水。
七、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执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安装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论证表》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
要求。该项目职工生活和养猪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可以满足项目总取水量2595.5m3/a的需求,待公 (略) 覆盖后进行水源置换。
《论证表》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云冈区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审批< (略)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马身猪保种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的请示》(农业字〔2024〕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项目被农业农村部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名单,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
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马身猪保种场建设项 (略) 云冈区韩岭乡仝家湾村东, (略) 种猪场,始建于1954年。2021年整合成立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被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名单。目前保种场规模为年存栏种猪400头。
二、同意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0.*万m3/a,其中:职工生活取水量0.*万m3/a,养猪取水量0.*万m3/a。待公 (略) 覆盖后进行水源置换。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取水口设在厂区内现有水源井井口(坐标:东经113°16′34.38″,北纬40°01′1.24″)。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在线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废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作农田施肥,不得随意外排。废污水在储存、输送过程中须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严禁利用渗坑、渗井向地下水含水层排放废污水。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 (略) 云冈区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
附件: (略)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马身猪保种场水资源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马身猪保种场水资源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 (略)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委托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马身猪保种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山西省水利厅于2023年12月22日在太原组织召开了《论证表》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 (略) 水务局、 (略) 云冈区水务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 (略)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马身猪保种场建设项 (略) 云冈区韩岭乡仝家湾村东, (略) 种猪场,始建于1954年。2008年被农业部列为第一批国家级保种场,2021年整合成立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试验中心,被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名单,是目前我国唯一的马身猪保种场。目前保种场规模为年存栏种猪400头。
二、《论证表》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2595.5m3/a,其中:职工生活取水量204.4m3/a,养猪取水量2391.1m3/a。该项目综合取水指标为17.8L/头·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畜牧饲养猪用水定额25L/头·d的要求;生活取水指标为70L/人·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农村居民分散式供水生活用水定额70L/人·d的要求。
三、《论证表》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以及现状供水条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 (略) (略) 覆盖后进行水源置换,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配置实际。
四、该项目厂区内现有水井一眼,井深120m,开采第四系松散层孔隙地下水,出水量30m3/h(26.*m3/a),可以满足该项目2595.5m3/a的用水需求。水源井位置:东经113°16′34.38″,北纬40°01′1.24″。
五、该项目孔隙地下水水质所检测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可作为项目生活用水和畜牧用水水源。
六、该项目废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作农田施肥,不得随意外排。废污水在储存、输送过程中须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10cm/s。严禁利用渗坑、渗井向地下水含水层排放废污水。
七、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执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安装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论证表》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
要求。该项目职工生活和养猪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可以满足项目总取水量2595.5m3/a的需求,待公 (略) 覆盖后进行水源置换。
《论证表》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云冈区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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