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闸街道紫馨路西、南闸医院北、丰收河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南闸街道紫馨路西、南闸医院北、丰收河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地块概况
南闸 (略) 西、 (略) 北、丰收河东侧地块位于 (略) (略) 南闸 (略) 西、 (略) 北、丰收河东侧,总占地面积2437m2。项目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民房,后地块内民房拆除。地块内现为临时停车场。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土地利用性质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 (略) 人民政府南闸街道办事处委托江苏金信 (略) (以下简称“我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了解当前地块环境质量状况,并对后续土地开发利用给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布点方案和检测指标
我司接到业主委托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项目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点位的布设,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合计布设土壤采样点4个(编号T1-T4),地下水采样点3个(编号X1-X3),底泥采样点1个(编号D1),地表水采样点1个(编号B1),土壤对照采样点1个(编号DT1)、地下水对照采样点1个(编号DX1)。土壤采样点钻探深度设置为6m,每个点位采集4个土壤样品。地下水监测井钻探深度设置为6m。土壤、底泥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基本45项、其他潜在污染物锰、铬、锑、银、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基本45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常规指标35项(不包括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其他潜在污染物锑、银、苯胺类、石油烃(C10-C40)。地表水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基本45项、其他潜在污染物锰、铬、锑、银、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烃(C10-C40)。
采样检测结果
土壤样品pH范围为7.47-8.15,不存在酸化和碱化的情况。土壤样品检出指标包括铜、镍、铬、镉、铅、汞、砷、锑、总氟化物、银、锰、挥发酚、石油烃(C10-C40)、*苯、1,2-二氯苯。其中铜、镍、镉、铅、汞、砷、锑、挥发酚、石油烃(C10-C40)、*苯、1,2-二氯苯检出值均小于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总氟化物、银、锰检出值小于《 (略) 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30/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酚暂无评价标准,地块内检出值与对照点检出值相近。
地下水样品pH值范围为7.0-7.4,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样品检出指标包括浊度、铜、镍、砷、铅、锑、铝、锰、钠、硫化物、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色度、总硬度、挥发酚、氨氮、氯化物(Cl-)、硝酸盐(NO3-)、硫酸盐(SO42-)、石油烃(C10-C40)、肉眼可见物、臭和味。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小于《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浊度、肉眼可见物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Ⅴ类标准限值。其他指标检出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限值。
底泥样品pH为7.78,不存在酸化和碱化的情况。底泥样品检出指标包括铜、镍、铬、镉、铅、汞、砷、锑、总氟化物、锰、挥发酚、石油烃(C10-C40)。其中铜、镍、镉、铅、汞、砷、锑、挥发酚、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小于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总氟化物、锰检出值小于《 (略) 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30/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酚暂无评价标准,检出值与对照点检出值相近。
地下表水样品pH值为7.4,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地表水检出指标包括铜、镍、砷、铅、铬、锑、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其中铜、砷、铅、氟化物检出值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镍、锑检出值符合GB 3838-200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小于《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暂无评价标准。
综上,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及相关评价标准限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标准限值及相关评价标准限值。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医疗卫生用地(A5))环境质量要求。
地块概况
南闸 (略) 西、 (略) 北、丰收河东侧地块位于 (略) (略) 南闸 (略) 西、 (略) 北、丰收河东侧,总占地面积2437m2。项目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民房,后地块内民房拆除。地块内现为临时停车场。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土地利用性质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 (略) 人民政府南闸街道办事处委托江苏金信 (略) (以下简称“我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了解当前地块环境质量状况,并对后续土地开发利用给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布点方案和检测指标
我司接到业主委托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项目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点位的布设,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合计布设土壤采样点4个(编号T1-T4),地下水采样点3个(编号X1-X3),底泥采样点1个(编号D1),地表水采样点1个(编号B1),土壤对照采样点1个(编号DT1)、地下水对照采样点1个(编号DX1)。土壤采样点钻探深度设置为6m,每个点位采集4个土壤样品。地下水监测井钻探深度设置为6m。土壤、底泥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基本45项、其他潜在污染物锰、铬、锑、银、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基本45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常规指标35项(不包括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其他潜在污染物锑、银、苯胺类、石油烃(C10-C40)。地表水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基本45项、其他潜在污染物锰、铬、锑、银、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烃(C10-C40)。
采样检测结果
土壤样品pH范围为7.47-8.15,不存在酸化和碱化的情况。土壤样品检出指标包括铜、镍、铬、镉、铅、汞、砷、锑、总氟化物、银、锰、挥发酚、石油烃(C10-C40)、*苯、1,2-二氯苯。其中铜、镍、镉、铅、汞、砷、锑、挥发酚、石油烃(C10-C40)、*苯、1,2-二氯苯检出值均小于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总氟化物、银、锰检出值小于《 (略) 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30/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酚暂无评价标准,地块内检出值与对照点检出值相近。
地下水样品pH值范围为7.0-7.4,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样品检出指标包括浊度、铜、镍、砷、铅、锑、铝、锰、钠、硫化物、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色度、总硬度、挥发酚、氨氮、氯化物(Cl-)、硝酸盐(NO3-)、硫酸盐(SO42-)、石油烃(C10-C40)、肉眼可见物、臭和味。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小于《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浊度、肉眼可见物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Ⅴ类标准限值。其他指标检出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限值。
底泥样品pH为7.78,不存在酸化和碱化的情况。底泥样品检出指标包括铜、镍、铬、镉、铅、汞、砷、锑、总氟化物、锰、挥发酚、石油烃(C10-C40)。其中铜、镍、镉、铅、汞、砷、锑、挥发酚、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小于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总氟化物、锰检出值小于《 (略) 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30/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酚暂无评价标准,检出值与对照点检出值相近。
地下表水样品pH值为7.4,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地表水检出指标包括铜、镍、砷、铅、铬、锑、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其中铜、砷、铅、氟化物检出值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镍、锑检出值符合GB 3838-200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小于《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暂无评价标准。
综上,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及相关评价标准限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标准限值及相关评价标准限值。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医疗卫生用地(A5))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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