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略) 万盛经开区水务 (略) :
你司提交的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76-01-*)和《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1.6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185.*元,其中:主体已列581.*元,方案新增604.*元(其中:工程措施229.*元,植物措施15.*元,监测措施55.*元,施工临时措施131.*元,独立费用95.*元,基本预备费31.*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4.*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略) 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水利局
2024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
附件1
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略) | (略) 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万盛经开区 | ||||||||||
项目规模 | Ⅲ等中型水利工程,总库容*m3 | 总投资(万元) | *.59 | 土建投资(万元) | *.77 | ||||||||||
动工时间 | 2024年7月 | 完工时间 | 2027年6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工程占地(hm2) | 91.60 | 永久占地(hm2) | 77.50 | 临时占地(hm2) | 14.10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156.27 | 81.89 | 0 | 74.38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略)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侵蚀低山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91.60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枢纽工程防治区 | 大坝枢纽区 | 主体已列:截水沟1019m、排水沟684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m3、场地清理3.02hm2、表土回覆1.*m3 | 主体已列:植草绿化0.74hm2、框格梁植草护坡1.76hm2 方案新增:撒播植草0.52hm2,植树1300株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钢挡板临时拦挡300m、临时苫盖*m2 | |||||||||||
(略) | 主体已列:排水沟543m 方案新增:/ | / | / | ||||||||||||
(略) | 主体已列:排水沟2163m、复耕0.20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m3、场地清理0.86hm2、表土回覆0.*m3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撒播植草0.66hm2,植树1650株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临时沉沙池15座、填土编织袋临时拦挡1816m、撒播草籽0.62 hm2、临时苫盖5000m2 | ||||||||||||
临时倒转场 | 主体已列:复耕0.52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m3、场地清理0.61hm2、表土回覆0.*m3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撒播植草0.09hm2,植树225株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105m、临时沉沙池6座、填土编织袋临时拦挡1170m、临时苫盖*m2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m3 | /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385、临时沉沙池4座、撒播草籽0.36hm2、临时苫盖2000m2 | ||||||||||||
库区 | / | / | / | ||||||||||||
供水工程防治区 | 管道工程 | 主体已列:复耕0.08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m3、场地清理0.21hm2、表土回覆0.*m3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撒播植草0.13hm2,植树325株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2000m2 | |||||||||||
临时倒转场 | 主体已列:复耕0.27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m3、场地清理0.58hm2、表土回覆0.*m3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撒播植草0.31hm2,植树755株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15m、临时沉沙池3座、填土编织袋临时拦挡254m、临时苫盖5000m2 | ||||||||||||
取料场防治区 | 主体已列:截水沟498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m3、场地清理0.12hm2、表土回覆0.*m3 | 主体已列:框格梁植草护坡0.12hm2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钢挡板拦挡131m、临时苫盖2000m2 | ||||||||||||
弃渣场防治区 | 主体已列:马道排水沟1264m、挡渣墙64m、截水沟1146m、沉沙池2座 方案新增:场地清理10.53hm2、表土回覆3.*m3 | 主体已列:撒播植草10.53hm2,植树*株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m2 | ||||||||||||
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203.64 方案新增:229.76 | 主体设计:377.46 方案新增:15.21 | 主体设计:/ 方案新增:131.20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185.54(方案新增604.44) | 独立费(万元) | 95.83 | ||||||||||||
监理费(万元) | 12.50 | 监测费(万元) | 55.93 | 补偿费(万元) | 44.828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蓝宇 (略) | 建设单位 | (略) 万盛经开区水务 (略) | ||||||||||||
法定代表人 | 罗盾 | 法定代表人 | 赵江平 | ||||||||||||
地址 | 江北区石 (略) 龙湖源著32栋13-3 | 地址 | (略) 万盛经 (略) 111号8号楼16-1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及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 |
附件2
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6月21日, (略) 水利局组织召开了《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万盛经开区水利局、 (略) 万盛经开区水务 (略) (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蓝宇 (略) (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和“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项目法人于2024年7月18日提交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1.6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较为清楚。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位于万盛经开区孝子河支流清溪河左岸支流大垭槽上,坝址位于万盛经开区黑山镇天星村响水洞附近。枢纽工程涉及黑山镇天星村,供水工程涉及黑山镇和万东镇。项目性质为新建, (略) 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要工程任务,兼顾防洪的综合利用中型水利工程。
项目由枢纽工程和供水工程两部分组成,其中:枢纽工程等级为Ⅲ等中型水利工程,正常蓄水位为376.80m(1956年黄海高程,下同),设计洪水位为377.00m,校核洪水位为378.30m,死水位347.00m,总库容*m3,兴利库容962.*m3,死库容62.*m3,枢纽工程包括挡水建筑物(沥青混凝土心墙坝)、泄水建筑物、输水放空建筑物、 (略) 及管理房等部分组成;供水工程主要为供水管道及附属建筑物,供水工程管道总长1588m,管道埋地敷设,管径DN500,渠道设计流量0.4m3/s。
项目施工组织共布置料场1处/1.69hm2(位于库区永久征地范围以内)、临时倒转场6处/6.41 hm2、施工生产生活区2处/2.01 hm2、弃渣场1处/10.53hm2;新(扩)建施 (略) 5.865km/4.99 hm2。
工程占地共计91.60hm2,其中:永久占地77.50hm2,临时占地14.10hm2。工程挖方总量156.*m3(其中表土剥离5.*m3,一般土石方开挖150.*m3),填方总量81.*m3(其中表土回覆5.*m3,一般土石方回填76.*m3),弃方量74.*m3,弃方运往位于万盛经开区黑山镇鱼子村石堰社的渣场集中堆放,综合运距6.5km,布置容量120.*m3。
项目涉及的移民安置及专项设施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该项目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规划建设单位承担。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元(其中土建投资*.*元),资金 (略) 级以上资金补助及业主自筹。工程总工期36个月,计划于2024年7月开工,2027年6月完工。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等基本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本项目未占用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避开了全国水土 (略) 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实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但项目区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 (略)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水土保持方案将执行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建设类一级(最高级)标准。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弃渣场在选址过程中征得了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部门,地方乡镇和权属单位重庆钢铁(集团) (略) 的同意。弃渣场选址避开了对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有重大影响的区域,也避开了河道、湖泊和建成水库管理范围,选址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规定与要求。
(四)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91.60hm2,损毁植被面积45.18hm2。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方法及结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枢纽工程防治区、供水工程防治区、取料场防治区和弃渣场防治区4个一级水土流失防治区。枢纽工程防治区根据项目组成及水土流失特点划分为大坝枢纽区、 (略) 、 (略) 、临时倒转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和库区6个二级防治区;供水工程防治区根据项目组成及水土流失特点划分为管道工程和临时倒转场2个二级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枢纽工程防治区
①大坝枢纽区
施工前,剥离大坝枢纽施工扰动范围内的表土,并就近集中堆放在临时倒转场内。施工过程中,在枢纽大坝两侧坝肩开挖边坡坡顶布置截水沟,左坝肩截水沟末端顺 (略) 排水系统,右坝肩截水沟接入溢洪道;在坝体下游马道内侧、坝体与两岸衔接处等区域布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接入溢洪道 (略) 排水系统;施工中采用防雨布对大坝坝肩开挖裸露的泥岩边坡、土质坡面和松散的临时堆积体进行覆盖;在开挖边坡坡脚设置钢挡板进行临时拦挡。施工后期,在大坝左侧坝肩边坡及大坝下坝坡边坡布置框格梁植草护坡, (略) 区域进行植草绿化;对大坝枢纽施工扰动区域和绿化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对大坝枢纽占地范围内的临时扰动区域及其他可绿化区域采取植树种草防护。
(略)
(略) (略) ,布置在坝后下游坝坡及坝体培厚压脚区。 (略) 汇水侧布置排水边沟,排水沟末端顺接村道C (略) 边沟。
(略)
施工前,剥离临 (略) 占地范围内的表土,并就近集中堆放在临时倒转场内。施工过程中,在临 (略) 汇水侧布置排水边沟;在排水沟末端布置沉沙池;在路基下边坡设置临时拦挡; (略) 开挖回填的土质边坡采取撒播种草临时防护和临时覆盖。工程完工后,对位于库区淹没线以下的区域不做迹地恢复,以上的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整地后根据原地貌恢复植被或复耕。
④临时倒转场
堆料前,剥离占地范围内的表土并集中堆放在倒转场内;同时在临时堆料边坡坡脚设临时挡墙;沿临时堆料最大高程外边界布设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堆料过程中,对临时堆料边坡采取防雨布覆盖。临时堆料利用完后,对位于库区淹没线以下的区域不做迹地恢复,以上的临时占压土地进行土地整治,整地后根据原地貌恢复植被或复耕。
⑤施工生产生活区
施工前,剥离施工区内的表土,并就近集中堆放在临时倒转场内;根据施工场地布置情况在其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场平形成的土质边坡采取撒播种草临时防护;对未及时防护的边坡及建筑材料遇雨采用防雨布覆盖。
本区全部位于库区淹没线以下,蓄水后将全部淹没,施工结束后不对该区域布置水土保持措施。
⑥库区
库区水土流失防治以预防管护为主。
2.供水工程防治区
①管道工程
施工前,对管线施工作业带区域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就近堆置于临时倒转场。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裸露面遇雨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施工后期,管沟回填后对穿越敷设段所有破坏 (略) 面进行恢复;对施工作业带扰动范围进行土地整治,整地后根据原地貌恢复植被或复耕。
②临时倒转场
堆土前,剥离该区占地范围内的表土并集中堆放在倒转场内;在临时堆料边坡坡脚设临时挡墙;沿临时堆料最大高程外边界布设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堆料过程中,对临时堆料边坡采取防雨布覆盖。临时堆料利用完后,对临时占压土地进行土地整治,整地后根据原地貌恢复植被或复耕。
3.取料场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取料场占地范围内表土,并就近集中堆放在临时倒转场内。施工过程中,结合取料场开采布置和规划,在取料场开采线外布置截水沟;对开采裸露边坡采取防雨布覆盖;在取料场底部开挖边坡坡脚设置钢挡板拦挡。开采结束后,对取料场顶部库区淹没范围线以上的土质边坡采用框格梁护坡,覆土进行土地整治后植草防护;对本区位于库区淹没线以下的区域不再布设水土保持措施。
4.弃渣场防治区
堆渣前,在渣场堆渣边坡坡脚设挡渣墙;沿渣场最终堆渣高程外边界布设截水沟,截水沟出口设沉沙池,经沉沙池后汇聚顺接至渣场下游天然水系。堆渣过程中,对渣场内未及时防护的裸露坡面遇雨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堆渣完成后,在渣体马道内侧布置马道排水沟,末端接入渣场外围截水沟; (略) 进行土地整治,实施植树种草防护。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时间安排。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185.*元,其中:主体已列581.*元,方案新增604.*元(其中:工程措施229.*元,植物措施15.*元,监测措施55.*元,施工临时措施131.*元,独立费用95.*元,基本预备费31.*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4.*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附件: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审核投资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一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229.76 | 203.64 | 433.40 |
1 | 枢纽工程防治区 | 117.51 | 92.44 | 209.95 |
2 | 供水工程防治区 | 9.41 | 0.34 | 9.75 |
3 | 取料场防治区 | 5.01 | 10.56 | 15.57 |
4 | 弃渣场防治区 | 97.83 | 100.30 | 198.13 |
二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15.21 | 377.46 | 392.67 |
1 | 枢纽工程防治区 | 11.35 | 265.64 | 276.99 |
2 | 供水工程防治区 | 3.86 | 3.86 | |
3 | 取料场防治区 | 17.8 | 17.8 | |
4 | 弃渣场防治区 | 94.02 | 94.02 | |
三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55.93 | 55.93 | |
1 | 设备及安装 | 2.71 | 2.71 | |
2 | 观测运行费 | 53.22 | 53.22 | |
四 |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 131.20 | 0.00 | 131.20 |
1 | 枢纽工程防治区 | 110.20 | 110.20 | |
2 | 供水工程防治区 | 8.85 | 8.85 | |
3 | 取料场防治区 | 1.66 | 1.66 | |
4 | 弃渣场防治区 | 5.54 | 5.54 | |
5 | 其他临时工程 | 4.95 | 4.95 | |
五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95.83 | 95.83 | |
1 | 技术咨询费 | 73.10 | 73.10 |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37.40 | 37.40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6.10 | 16.10 | ||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费 | 19.60 | 19.60 | ||
2 | 工程管理费 | 22.73 | 22.73 | |
建设管理费 | 7.58 | 7.58 |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2.50 | 12.50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2.65 | 2.65 | ||
一至五合计 | 527.93 | 581.10 | 1109.03 | |
六 | 基本预备费 | 31.68 | 31.68 | |
七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44.828 | 44.828 | |
静态总投资 | 604.44 | 581.10 | 118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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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万盛经开区水务 (略) :
你司提交的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76-01-*)和《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1.6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185.*元,其中:主体已列581.*元,方案新增604.*元(其中:工程措施229.*元,植物措施15.*元,监测措施55.*元,施工临时措施131.*元,独立费用95.*元,基本预备费31.*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4.*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略) 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水利局
2024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
附件1
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略) | (略) 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万盛经开区 | ||||||||||
项目规模 | Ⅲ等中型水利工程,总库容*m3 | 总投资(万元) | *.59 | 土建投资(万元) | *.77 | ||||||||||
动工时间 | 2024年7月 | 完工时间 | 2027年6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工程占地(hm2) | 91.60 | 永久占地(hm2) | 77.50 | 临时占地(hm2) | 14.10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156.27 | 81.89 | 0 | 74.38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略)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侵蚀低山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91.60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枢纽工程防治区 | 大坝枢纽区 | 主体已列:截水沟1019m、排水沟684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m3、场地清理3.02hm2、表土回覆1.*m3 | 主体已列:植草绿化0.74hm2、框格梁植草护坡1.76hm2 方案新增:撒播植草0.52hm2,植树1300株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钢挡板临时拦挡300m、临时苫盖*m2 | |||||||||||
(略) | 主体已列:排水沟543m 方案新增:/ | / | / | ||||||||||||
(略) | 主体已列:排水沟2163m、复耕0.20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m3、场地清理0.86hm2、表土回覆0.*m3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撒播植草0.66hm2,植树1650株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临时沉沙池15座、填土编织袋临时拦挡1816m、撒播草籽0.62 hm2、临时苫盖5000m2 | ||||||||||||
临时倒转场 | 主体已列:复耕0.52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m3、场地清理0.61hm2、表土回覆0.*m3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撒播植草0.09hm2,植树225株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105m、临时沉沙池6座、填土编织袋临时拦挡1170m、临时苫盖*m2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m3 | /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385、临时沉沙池4座、撒播草籽0.36hm2、临时苫盖2000m2 | ||||||||||||
库区 | / | / | / | ||||||||||||
供水工程防治区 | 管道工程 | 主体已列:复耕0.08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m3、场地清理0.21hm2、表土回覆0.*m3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撒播植草0.13hm2,植树325株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2000m2 | |||||||||||
临时倒转场 | 主体已列:复耕0.27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m3、场地清理0.58hm2、表土回覆0.*m3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撒播植草0.31hm2,植树755株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15m、临时沉沙池3座、填土编织袋临时拦挡254m、临时苫盖5000m2 | ||||||||||||
取料场防治区 | 主体已列:截水沟498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m3、场地清理0.12hm2、表土回覆0.*m3 | 主体已列:框格梁植草护坡0.12hm2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钢挡板拦挡131m、临时苫盖2000m2 | ||||||||||||
弃渣场防治区 | 主体已列:马道排水沟1264m、挡渣墙64m、截水沟1146m、沉沙池2座 方案新增:场地清理10.53hm2、表土回覆3.*m3 | 主体已列:撒播植草10.53hm2,植树*株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m2 | ||||||||||||
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203.64 方案新增:229.76 | 主体设计:377.46 方案新增:15.21 | 主体设计:/ 方案新增:131.20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185.54(方案新增604.44) | 独立费(万元) | 95.83 | ||||||||||||
监理费(万元) | 12.50 | 监测费(万元) | 55.93 | 补偿费(万元) | 44.828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蓝宇 (略) | 建设单位 | (略) 万盛经开区水务 (略) | ||||||||||||
法定代表人 | 罗盾 | 法定代表人 | 赵江平 | ||||||||||||
地址 | 江北区石 (略) 龙湖源著32栋13-3 | 地址 | (略) 万盛经 (略) 111号8号楼16-1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及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 |
附件2
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6月21日, (略) 水利局组织召开了《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万盛经开区水利局、 (略) 万盛经开区水务 (略) (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蓝宇 (略) (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和“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项目法人于2024年7月18日提交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1.6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较为清楚。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位于万盛经开区孝子河支流清溪河左岸支流大垭槽上,坝址位于万盛经开区黑山镇天星村响水洞附近。枢纽工程涉及黑山镇天星村,供水工程涉及黑山镇和万东镇。项目性质为新建, (略) 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要工程任务,兼顾防洪的综合利用中型水利工程。
项目由枢纽工程和供水工程两部分组成,其中:枢纽工程等级为Ⅲ等中型水利工程,正常蓄水位为376.80m(1956年黄海高程,下同),设计洪水位为377.00m,校核洪水位为378.30m,死水位347.00m,总库容*m3,兴利库容962.*m3,死库容62.*m3,枢纽工程包括挡水建筑物(沥青混凝土心墙坝)、泄水建筑物、输水放空建筑物、 (略) 及管理房等部分组成;供水工程主要为供水管道及附属建筑物,供水工程管道总长1588m,管道埋地敷设,管径DN500,渠道设计流量0.4m3/s。
项目施工组织共布置料场1处/1.69hm2(位于库区永久征地范围以内)、临时倒转场6处/6.41 hm2、施工生产生活区2处/2.01 hm2、弃渣场1处/10.53hm2;新(扩)建施 (略) 5.865km/4.99 hm2。
工程占地共计91.60hm2,其中:永久占地77.50hm2,临时占地14.10hm2。工程挖方总量156.*m3(其中表土剥离5.*m3,一般土石方开挖150.*m3),填方总量81.*m3(其中表土回覆5.*m3,一般土石方回填76.*m3),弃方量74.*m3,弃方运往位于万盛经开区黑山镇鱼子村石堰社的渣场集中堆放,综合运距6.5km,布置容量120.*m3。
项目涉及的移民安置及专项设施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该项目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规划建设单位承担。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元(其中土建投资*.*元),资金 (略) 级以上资金补助及业主自筹。工程总工期36个月,计划于2024年7月开工,2027年6月完工。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等基本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本项目未占用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避开了全国水土 (略) 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实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但项目区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 (略)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水土保持方案将执行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建设类一级(最高级)标准。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弃渣场在选址过程中征得了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部门,地方乡镇和权属单位重庆钢铁(集团) (略) 的同意。弃渣场选址避开了对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有重大影响的区域,也避开了河道、湖泊和建成水库管理范围,选址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规定与要求。
(四)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91.60hm2,损毁植被面积45.18hm2。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方法及结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枢纽工程防治区、供水工程防治区、取料场防治区和弃渣场防治区4个一级水土流失防治区。枢纽工程防治区根据项目组成及水土流失特点划分为大坝枢纽区、 (略) 、 (略) 、临时倒转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和库区6个二级防治区;供水工程防治区根据项目组成及水土流失特点划分为管道工程和临时倒转场2个二级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枢纽工程防治区
①大坝枢纽区
施工前,剥离大坝枢纽施工扰动范围内的表土,并就近集中堆放在临时倒转场内。施工过程中,在枢纽大坝两侧坝肩开挖边坡坡顶布置截水沟,左坝肩截水沟末端顺 (略) 排水系统,右坝肩截水沟接入溢洪道;在坝体下游马道内侧、坝体与两岸衔接处等区域布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接入溢洪道 (略) 排水系统;施工中采用防雨布对大坝坝肩开挖裸露的泥岩边坡、土质坡面和松散的临时堆积体进行覆盖;在开挖边坡坡脚设置钢挡板进行临时拦挡。施工后期,在大坝左侧坝肩边坡及大坝下坝坡边坡布置框格梁植草护坡, (略) 区域进行植草绿化;对大坝枢纽施工扰动区域和绿化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对大坝枢纽占地范围内的临时扰动区域及其他可绿化区域采取植树种草防护。
(略)
(略) (略) ,布置在坝后下游坝坡及坝体培厚压脚区。 (略) 汇水侧布置排水边沟,排水沟末端顺接村道C (略) 边沟。
(略)
施工前,剥离临 (略) 占地范围内的表土,并就近集中堆放在临时倒转场内。施工过程中,在临 (略) 汇水侧布置排水边沟;在排水沟末端布置沉沙池;在路基下边坡设置临时拦挡; (略) 开挖回填的土质边坡采取撒播种草临时防护和临时覆盖。工程完工后,对位于库区淹没线以下的区域不做迹地恢复,以上的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整地后根据原地貌恢复植被或复耕。
④临时倒转场
堆料前,剥离占地范围内的表土并集中堆放在倒转场内;同时在临时堆料边坡坡脚设临时挡墙;沿临时堆料最大高程外边界布设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堆料过程中,对临时堆料边坡采取防雨布覆盖。临时堆料利用完后,对位于库区淹没线以下的区域不做迹地恢复,以上的临时占压土地进行土地整治,整地后根据原地貌恢复植被或复耕。
⑤施工生产生活区
施工前,剥离施工区内的表土,并就近集中堆放在临时倒转场内;根据施工场地布置情况在其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场平形成的土质边坡采取撒播种草临时防护;对未及时防护的边坡及建筑材料遇雨采用防雨布覆盖。
本区全部位于库区淹没线以下,蓄水后将全部淹没,施工结束后不对该区域布置水土保持措施。
⑥库区
库区水土流失防治以预防管护为主。
2.供水工程防治区
①管道工程
施工前,对管线施工作业带区域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就近堆置于临时倒转场。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裸露面遇雨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施工后期,管沟回填后对穿越敷设段所有破坏 (略) 面进行恢复;对施工作业带扰动范围进行土地整治,整地后根据原地貌恢复植被或复耕。
②临时倒转场
堆土前,剥离该区占地范围内的表土并集中堆放在倒转场内;在临时堆料边坡坡脚设临时挡墙;沿临时堆料最大高程外边界布设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堆料过程中,对临时堆料边坡采取防雨布覆盖。临时堆料利用完后,对临时占压土地进行土地整治,整地后根据原地貌恢复植被或复耕。
3.取料场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取料场占地范围内表土,并就近集中堆放在临时倒转场内。施工过程中,结合取料场开采布置和规划,在取料场开采线外布置截水沟;对开采裸露边坡采取防雨布覆盖;在取料场底部开挖边坡坡脚设置钢挡板拦挡。开采结束后,对取料场顶部库区淹没范围线以上的土质边坡采用框格梁护坡,覆土进行土地整治后植草防护;对本区位于库区淹没线以下的区域不再布设水土保持措施。
4.弃渣场防治区
堆渣前,在渣场堆渣边坡坡脚设挡渣墙;沿渣场最终堆渣高程外边界布设截水沟,截水沟出口设沉沙池,经沉沙池后汇聚顺接至渣场下游天然水系。堆渣过程中,对渣场内未及时防护的裸露坡面遇雨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堆渣完成后,在渣体马道内侧布置马道排水沟,末端接入渣场外围截水沟; (略) 进行土地整治,实施植树种草防护。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时间安排。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185.*元,其中:主体已列581.*元,方案新增604.*元(其中:工程措施229.*元,植物措施15.*元,监测措施55.*元,施工临时措施131.*元,独立费用95.*元,基本预备费31.*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4.*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附件: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审核投资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一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229.76 | 203.64 | 433.40 |
1 | 枢纽工程防治区 | 117.51 | 92.44 | 209.95 |
2 | 供水工程防治区 | 9.41 | 0.34 | 9.75 |
3 | 取料场防治区 | 5.01 | 10.56 | 15.57 |
4 | 弃渣场防治区 | 97.83 | 100.30 | 198.13 |
二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15.21 | 377.46 | 392.67 |
1 | 枢纽工程防治区 | 11.35 | 265.64 | 276.99 |
2 | 供水工程防治区 | 3.86 | 3.86 | |
3 | 取料场防治区 | 17.8 | 17.8 | |
4 | 弃渣场防治区 | 94.02 | 94.02 | |
三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55.93 | 55.93 | |
1 | 设备及安装 | 2.71 | 2.71 | |
2 | 观测运行费 | 53.22 | 53.22 | |
四 |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 131.20 | 0.00 | 131.20 |
1 | 枢纽工程防治区 | 110.20 | 110.20 | |
2 | 供水工程防治区 | 8.85 | 8.85 | |
3 | 取料场防治区 | 1.66 | 1.66 | |
4 | 弃渣场防治区 | 5.54 | 5.54 | |
5 | 其他临时工程 | 4.95 | 4.95 | |
五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95.83 | 95.83 | |
1 | 技术咨询费 | 73.10 | 73.10 |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37.40 | 37.40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6.10 | 16.10 | ||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费 | 19.60 | 19.60 | ||
2 | 工程管理费 | 22.73 | 22.73 | |
建设管理费 | 7.58 | 7.58 |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2.50 | 12.50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2.65 | 2.65 | ||
一至五合计 | 527.93 | 581.10 | 1109.03 | |
六 | 基本预备费 | 31.68 | 31.68 | |
七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44.828 | 44.828 | |
静态总投资 | 604.44 | 581.10 | 1185.54 |
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万盛经开区天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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