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广实施主体申报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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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广实施主体申报工作的函

各相关镇乡人民政府:

为了实施好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广,创新施肥服务模式,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实际,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目标与任务

在小麦作物上推广科学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探索整村整乡推广“三新”集成模式,打造10个千亩方和2个万亩片“三新”技术样板区,辐射带动*亩以上。重点推广小麦种肥同播(机械侧深施)+无人机追肥模式,种肥同播的肥料推荐氮磷钾配比总含量≥40%或45%的专用肥,后期结合苗情,开展无人机叶面追肥。

二、项目实施范围

在文昌镇、长卿镇、石牛镇、卧龙镇、宏仁镇、许州镇、黎雅镇、双板镇等镇(乡)选择基础条件优越、集中连片的区域开展“三新”模式集成示范区建设*亩(示范片详见附件4)。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为能示范推广无人机施肥或种肥同播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对象为种粮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服务的农机具必须 (略) 终端,便于核实作业面积。

四、项目申报和评审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填报《梓潼县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广申报书》(见附件1),并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工商执照、法人(或实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农机作业能力相关证明、凭证。

3.承诺书(见附件2)。

4.其他证明材料

(二)审核报送。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核项目申报资料,审核同意后汇总(附件3),将汇总表和申报资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17:00点前,报送地点为县农业农村局2-16办公室,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三)项目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和服务能力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建设任务。

五、项目补助及要求

(一)补助方式。项目采取“先实施后补助”方式,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项目技术模式要求,主动对接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和村级协办员开展服务,农机服务人员要保留相关影像资料,详细记录服务环节、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面积等信息,完成项目任务后,经自验合格镇村签字确认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服务清单、服务合同、佐证资料等, (略) 数据开展验收,确认服务合格面积和补助金额。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二)补助环节和标准。对开展种肥同播或无人机追肥(同一地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的服务主体按作业面积进行补助,标准为20元/亩,共计补助*亩,共计补助*元。

(三)补助要求。验收时须提供土地流转协议、服务协议、种植或服务面积佐证材料、“三新”技术应用相关照片等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各镇(乡)要做好宣传发动和培训指导工作,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报项目。

(二)严格审查。各镇(乡)严格控制项目实施范围,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主体条件和项目申报内容,根据示范片划分面积择优推荐实施主体。同一示范地点在该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同一补贴环节不得与其他农业项目多头、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补助,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徇私舞弊、套(骗)取资金的,追回项目资金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承担涉农项目。

附件:1.梓潼县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广申报书

2.承诺书

3.梓潼县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广申报汇总表

4.梓潼县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广布局

5.梓潼县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广服务清单

附件1-5.doc

各相关镇乡人民政府:

为了实施好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广,创新施肥服务模式,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实际,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目标与任务

在小麦作物上推广科学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探索整村整乡推广“三新”集成模式,打造10个千亩方和2个万亩片“三新”技术样板区,辐射带动*亩以上。重点推广小麦种肥同播(机械侧深施)+无人机追肥模式,种肥同播的肥料推荐氮磷钾配比总含量≥40%或45%的专用肥,后期结合苗情,开展无人机叶面追肥。

二、项目实施范围

在文昌镇、长卿镇、石牛镇、卧龙镇、宏仁镇、许州镇、黎雅镇、双板镇等镇(乡)选择基础条件优越、集中连片的区域开展“三新”模式集成示范区建设*亩(示范片详见附件4)。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为能示范推广无人机施肥或种肥同播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对象为种粮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服务的农机具必须 (略) 终端,便于核实作业面积。

四、项目申报和评审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填报《梓潼县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广申报书》(见附件1),并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工商执照、法人(或实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农机作业能力相关证明、凭证。

3.承诺书(见附件2)。

4.其他证明材料

(二)审核报送。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核项目申报资料,审核同意后汇总(附件3),将汇总表和申报资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17:00点前,报送地点为县农业农村局2-16办公室,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三)项目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和服务能力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建设任务。

五、项目补助及要求

(一)补助方式。项目采取“先实施后补助”方式,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项目技术模式要求,主动对接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和村级协办员开展服务,农机服务人员要保留相关影像资料,详细记录服务环节、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面积等信息,完成项目任务后,经自验合格镇村签字确认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服务清单、服务合同、佐证资料等, (略) 数据开展验收,确认服务合格面积和补助金额。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二)补助环节和标准。对开展种肥同播或无人机追肥(同一地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的服务主体按作业面积进行补助,标准为20元/亩,共计补助*亩,共计补助*元。

(三)补助要求。验收时须提供土地流转协议、服务协议、种植或服务面积佐证材料、“三新”技术应用相关照片等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各镇(乡)要做好宣传发动和培训指导工作,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报项目。

(二)严格审查。各镇(乡)严格控制项目实施范围,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主体条件和项目申报内容,根据示范片划分面积择优推荐实施主体。同一示范地点在该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同一补贴环节不得与其他农业项目多头、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补助,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徇私舞弊、套(骗)取资金的,追回项目资金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承担涉农项目。

附件:1.梓潼县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广申报书

2.承诺书

3.梓潼县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广申报汇总表

4.梓潼县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广布局

5.梓潼县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推广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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