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路以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天虹路以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略) 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报送天虹路以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请填写),同意实施天虹路以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1-*-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顺德区乐从镇乐 (略) 以北。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乐 (略) 以北, (略) 以北约3.5千米沿线的公共配套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提升,包括人行栈道系统修复、闲置用地用房改造、应急通讯及广播系统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为*元。。
四、项目技术标准:(请填写)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700.*元,其中:工程费229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5.*元、预备费128.*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请填写)安排解决。
六、项目单位: (略) 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九、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十、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 (略) 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报送天虹路以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请填写),同意实施天虹路以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1-*-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顺德区乐从镇乐 (略) 以北。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乐 (略) 以北, (略) 以北约3.5千米沿线的公共配套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提升,包括人行栈道系统修复、闲置用地用房改造、应急通讯及广播系统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为*元。。
四、项目技术标准:(请填写)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700.*元,其中:工程费229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5.*元、预备费128.*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请填写)安排解决。
六、项目单位: (略) 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九、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十、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 (略) 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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