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20万立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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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20万立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年产20万立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 (略) 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立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天津顺合佳 (略)

滨海新区港城大道

博海达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购置安装2条混凝土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进行混凝土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量为*立方米。

1、砂石料堆场位于厂区封闭式料仓,内设有雾炮机及喷淋管,用于砂石料装卸过程降尘。骨料皮带传送过程全程封闭。砂石料由封闭槽车运输,粉料水泥、矿粉、粉煤灰、膨胀剂均采用专用密封罐车运输,由罐车自备的吹送系统将其输送至全封闭筒仓内,运 (略) 扬尘通过定期洒水及对车辆清洗降尘。每条生产线粉料筒仓进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先经每个筒仓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入管道,最后经两条生产线对应的29m高排气筒P1、P2有组织达标排放;每条生产线计量、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计量仓呼吸口及搅拌机呼吸口引至对应的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汇入管道,经29m高排气筒P1、P2有组织达标排放。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浓度厂界达标。

2、本项目废水为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及罐车清洗废水、实验设备清洗水、职工生活污水。搅拌机及罐车和运输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部清水循环使用,用于罐车清洗,不外排;实验室废水排入洗车台沉淀池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定期清掏。

3、需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采取合理降噪装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沾染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管理。废砂石、除尘灰、沉渣均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实验室产生的废混凝土、废滤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清运处置。

5、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强化日常管理,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7、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定期监测。

2024.8.2-

2024.8.8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年产20万立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 (略) 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立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天津顺合佳 (略)

滨海新区港城大道

博海达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购置安装2条混凝土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进行混凝土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量为*立方米。

1、砂石料堆场位于厂区封闭式料仓,内设有雾炮机及喷淋管,用于砂石料装卸过程降尘。骨料皮带传送过程全程封闭。砂石料由封闭槽车运输,粉料水泥、矿粉、粉煤灰、膨胀剂均采用专用密封罐车运输,由罐车自备的吹送系统将其输送至全封闭筒仓内,运 (略) 扬尘通过定期洒水及对车辆清洗降尘。每条生产线粉料筒仓进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先经每个筒仓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入管道,最后经两条生产线对应的29m高排气筒P1、P2有组织达标排放;每条生产线计量、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计量仓呼吸口及搅拌机呼吸口引至对应的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汇入管道,经29m高排气筒P1、P2有组织达标排放。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浓度厂界达标。

2、本项目废水为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及罐车清洗废水、实验设备清洗水、职工生活污水。搅拌机及罐车和运输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部清水循环使用,用于罐车清洗,不外排;实验室废水排入洗车台沉淀池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定期清掏。

3、需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采取合理降噪装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沾染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管理。废砂石、除尘灰、沉渣均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实验室产生的废混凝土、废滤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清运处置。

5、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强化日常管理,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7、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定期监测。

2024.8.2-

2024.8.8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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