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合氯醛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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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合氯醛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水合氯醛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即墨区灵山 (略) 21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包括2F生产厂房1座,一层设置生产车间,包含蒸醛区、合成区、结晶区、离心区、原料库、成品库、包材库、清洗区、包装区等;二层设置化验室、办公室和仓库;厂房外西侧配套建设离心液暂存储罐1个、危废暂存间1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书》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蒸醛、合成、结晶、离心、内包车间封闭。蒸醛投料废气、蒸醛不凝气、合成投料废气、合成废气和废液罐接收废气等经密闭管道收集;低沸物接收废气、纯醛釜出料废气、结晶废气(结晶投料废气先经集气罩收集)、离心废气和包装废气经各密闭间排风口收集,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以上废气合并引入1套“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要求。 VOCs厂界监控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要求;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要求。厂区内NMHC监控浓度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表C.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须加强有机废气的收集,最大程度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满足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的设计、运行管理,及时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设立规范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废气净化效率达到《报告书》给出的设计要求,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控制在0.0095吨/年以内。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蒸醛釜、纯醛釜、合成反应釜、结晶桶等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排水,水喷淋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纯水及软化水制备浓水,电锅炉排污水等生产废水,经1套5立方米/天“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装置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洁;生活污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经市 (略) 排入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蒸醛釜残、冷凝废液、废离心液、离心机清洗废液、化验废液及实验器皿清洗废液、化验室废培养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三氯*醛包装桶、污水处理废浓缩液和废过滤材料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原辅材料外包装、废反渗透膜(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软水制备)、洁净车间废滤芯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及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规范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并做好存档工作。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废液罐储槽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厂房、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事故水池等为一般防渗区,设置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控点,做好污染物跟踪监测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采取防渗、防漏、防腐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及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确保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有效运行,事故废水或泄漏物料能够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落实与即墨区灵山医药产业园和即墨区的区域环境风险联控联动机制。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七)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书》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规范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管理台账并存档。 (八)项目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落实《化学原料药制造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清洁生产要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确保原材料指标及单位产品资源能源消耗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等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九)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17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水合氯醛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即墨区灵山 (略) 21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包括2F生产厂房1座,一层设置生产车间,包含蒸醛区、合成区、结晶区、离心区、原料库、成品库、包材库、清洗区、包装区等;二层设置化验室、办公室和仓库;厂房外西侧配套建设离心液暂存储罐1个、危废暂存间1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书》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蒸醛、合成、结晶、离心、内包车间封闭。蒸醛投料废气、蒸醛不凝气、合成投料废气、合成废气和废液罐接收废气等经密闭管道收集;低沸物接收废气、纯醛釜出料废气、结晶废气(结晶投料废气先经集气罩收集)、离心废气和包装废气经各密闭间排风口收集,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以上废气合并引入1套“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要求。 VOCs厂界监控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要求;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要求。厂区内NMHC监控浓度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表C.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须加强有机废气的收集,最大程度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满足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的设计、运行管理,及时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设立规范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废气净化效率达到《报告书》给出的设计要求,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控制在0.0095吨/年以内。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蒸醛釜、纯醛釜、合成反应釜、结晶桶等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排水,水喷淋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纯水及软化水制备浓水,电锅炉排污水等生产废水,经1套5立方米/天“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装置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洁;生活污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经市 (略) 排入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蒸醛釜残、冷凝废液、废离心液、离心机清洗废液、化验废液及实验器皿清洗废液、化验室废培养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三氯*醛包装桶、污水处理废浓缩液和废过滤材料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原辅材料外包装、废反渗透膜(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软水制备)、洁净车间废滤芯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及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规范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并做好存档工作。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废液罐储槽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厂房、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事故水池等为一般防渗区,设置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控点,做好污染物跟踪监测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采取防渗、防漏、防腐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及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确保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有效运行,事故废水或泄漏物料能够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落实与即墨区灵山医药产业园和即墨区的区域环境风险联控联动机制。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七)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书》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规范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管理台账并存档。 (八)项目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落实《化学原料药制造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清洁生产要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确保原材料指标及单位产品资源能源消耗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等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九)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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