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吉林省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环保局综合楼
邮 编:*
项目名称:吉林省 (略) 供热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吉林省 (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吉林 (略)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经济开发区,西旺街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磐石经济开发区供热规划中西部供热分区, (略) (略) 负责集中供热(热电联产), (略) (略) 尚未对该片区实现集中供热,本次由吉林省 (略) 建设2台5.6MW生物质锅炉,作为临时热源为石城人家文澜府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进行集中供热, (略) (略) 集中供热工程或开发区内其他集中热源接入本片区,能为本片区集中供热后,本项目生物质锅炉进行拆除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物质锅炉烟气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不低于4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其排放满足《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中表 2 排放标准要求;采用湿法除渣,灰渣及时清运,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排水全部回用于浇渣,不外排;生活污水、软水 (略) (略) 排入磐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GB*—2008)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灰渣和除尘灰全部外售作为肥料,生物质颗粒包装物由厂家回收利用,除尘器更换的废旧布袋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无
联系电话:043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环保局综合楼
邮 编:*
项目名称:吉林省 (略) 供热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吉林省 (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吉林 (略)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经济开发区,西旺街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磐石经济开发区供热规划中西部供热分区, (略) (略) 负责集中供热(热电联产), (略) (略) 尚未对该片区实现集中供热,本次由吉林省 (略) 建设2台5.6MW生物质锅炉,作为临时热源为石城人家文澜府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进行集中供热, (略) (略) 集中供热工程或开发区内其他集中热源接入本片区,能为本片区集中供热后,本项目生物质锅炉进行拆除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物质锅炉烟气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不低于4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其排放满足《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中表 2 排放标准要求;采用湿法除渣,灰渣及时清运,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排水全部回用于浇渣,不外排;生活污水、软水 (略) (略) 排入磐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GB*—2008)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灰渣和除尘灰全部外售作为肥料,生物质颗粒包装物由厂家回收利用,除尘器更换的废旧布袋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无
联系电话: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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