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GX13单元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淄博高新区GX13单元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一、规划范围
本次控规范围为鲁山大道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南少量用地)、 (略) 以东、 (略) 以南的区域,面积约136.61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2011);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7.《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8.《山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导则》(试行);
9.《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2019年版);
10.《山东省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11.《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12.《 (略) 总体规划(2011-2020年)》;
13.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三、规划主要内容
1.用地性质
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留白用地等八大类用地。
2.主要控制指标
依据《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规划新建地块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规划文化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规划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规划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或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作控制;
规划供电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
3.道路交通
(略) :城区之间 (略) ,为 (略) ,道路红线宽度为63.6米。
城市主干道:片区之间的主 (略) , (略) (略) ,道路红线宽度均为47米。
城市次干道:片区内 (略) , (略) 、 (略) 、 (略) ,道路红线宽度均为30米。
(略) :支路是主次干道的补充, (略) 、 (略) 、 (略) ,道路红线宽度为12-22米。
4.配建停车位
机动车停车位标准按照《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2016)和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鲁建标字[2010]26号)中II类区域执行,商业用地按不低于0.4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建,一类工业用地按不低于0.2车位/㎡建筑面积配建。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的设施应符合《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2016)、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鲁建标字[2010]26号) (略) 《关于印发< (略) 新建房地产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配置和建设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淄建发〔2021﹞64号)等相关规定。
四、公布地点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http://**)
五、联系方式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0533-*
一、规划范围
本次控规范围为鲁山大道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南少量用地)、 (略) 以东、 (略) 以南的区域,面积约136.61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2011);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7.《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8.《山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导则》(试行);
9.《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2019年版);
10.《山东省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11.《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12.《 (略) 总体规划(2011-2020年)》;
13.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三、规划主要内容
1.用地性质
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留白用地等八大类用地。
2.主要控制指标
依据《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规划新建地块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规划文化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规划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规划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或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作控制;
规划供电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
3.道路交通
(略) :城区之间 (略) ,为 (略) ,道路红线宽度为63.6米。
城市主干道:片区之间的主 (略) , (略) (略) ,道路红线宽度均为47米。
城市次干道:片区内 (略) , (略) 、 (略) 、 (略) ,道路红线宽度均为30米。
(略) :支路是主次干道的补充, (略) 、 (略) 、 (略) ,道路红线宽度为12-22米。
4.配建停车位
机动车停车位标准按照《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2016)和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鲁建标字[2010]26号)中II类区域执行,商业用地按不低于0.4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建,一类工业用地按不低于0.2车位/㎡建筑面积配建。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的设施应符合《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2016)、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鲁建标字[2010]26号) (略) 《关于印发< (略) 新建房地产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配置和建设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淄建发〔2021﹞64号)等相关规定。
四、公布地点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http://**)
五、联系方式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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