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结构件喷涂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金属结构件喷涂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金属结构件喷涂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 (略) 2238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金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 (略) 2238号,租赁竹内工程机械(青岛)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不新增占地和建筑面积(占地和建筑面积均3682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金属结构件喷涂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喷枪10把、空压机1台、水泵1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醇酸树脂涂料(含稀释剂)58.04t/a、水性环氧漆25.72t/a、钢结构件*台(套)/年等。项目使用漆料均属于低挥发性涂料。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金属结构件*台/套,其中挖掘机动臂和斗杆各*台(套)、船只组件5000台(套)、桥梁支座和栏杆*台(套)、户外楼梯、喷淋塔、地下式污水处理模块等其它结构件5000台(套)。 项目总投资27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所在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 (略) (略) 排至镰湾河水质净化厂处理。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车间内设置单独封闭的喷漆房,调漆、喷漆、晾干、清洗过程在喷漆房内进行,调漆、喷漆、清洗、晾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1套“水旋+过滤棉”装置处理,再通过1套“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最终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 P1排气筒出口废气中VOCs、二*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标准限值。厂界VOCs、二*苯监控浓度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NMHC(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各生产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定期更换过滤棉、沸石、转轮、催化剂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污染物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2.85t/a。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漆桶、油漆渣、废过滤棉、水旋沉淀池定期清洗漆渣、絮凝剂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转轮和沸石分子筛、废催化剂更换后不在厂区内暂存,直接交由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金属结构件喷涂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 (略) 2238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金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 (略) 2238号,租赁竹内工程机械(青岛)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不新增占地和建筑面积(占地和建筑面积均3682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金属结构件喷涂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喷枪10把、空压机1台、水泵1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醇酸树脂涂料(含稀释剂)58.04t/a、水性环氧漆25.72t/a、钢结构件*台(套)/年等。项目使用漆料均属于低挥发性涂料。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金属结构件*台/套,其中挖掘机动臂和斗杆各*台(套)、船只组件5000台(套)、桥梁支座和栏杆*台(套)、户外楼梯、喷淋塔、地下式污水处理模块等其它结构件5000台(套)。 项目总投资27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所在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 (略) (略) 排至镰湾河水质净化厂处理。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车间内设置单独封闭的喷漆房,调漆、喷漆、晾干、清洗过程在喷漆房内进行,调漆、喷漆、清洗、晾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1套“水旋+过滤棉”装置处理,再通过1套“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最终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 P1排气筒出口废气中VOCs、二*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标准限值。厂界VOCs、二*苯监控浓度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NMHC(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各生产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定期更换过滤棉、沸石、转轮、催化剂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污染物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2.85t/a。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漆桶、油漆渣、废过滤棉、水旋沉淀池定期清洗漆渣、絮凝剂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转轮和沸石分子筛、废催化剂更换后不在厂区内暂存,直接交由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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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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