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凤凰山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省发改委关于凤凰山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略) 华中分部:

报来《关于凤凰山500kV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华中发展〔2024〕9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结合重庆国际 (略) 《关于凤凰山500kV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重咨鄂〔2024〕005号),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江夏凤凰山供区地区负荷发展需要,解决江夏凤凰山片区500kV主变N-1过载问题, (略) 安全稳定运行,同意建设凤凰山500kV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405-*-04-01-*)。

二、建设 (略)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向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扩建凤凰山500kV变电站1号主变1000MVA;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和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单 (略) 华中分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项目单位出资*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资金贷款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通过优化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等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实际投资以竣工决算工程造价为准。项目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国家环保和节能要求,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环保和节能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减排增效。

六、项目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应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见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有用地内主变扩建,不涉及新增划拨国有土地。项目单位提供了情况说明。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各项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节能环保等各项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有关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

九、 (略) 发改委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设计和建设规范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十、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据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凤凰山500kV主变扩建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测





设计





监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主要设备





重要设备





其他








核准意见:

核准同意。请业主按照招标核准意见表严格组织招标工作,并注意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以备检查。

2024年7月26日


(略) 华中分部:

报来《关于凤凰山500kV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华中发展〔2024〕9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结合重庆国际 (略) 《关于凤凰山500kV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重咨鄂〔2024〕005号),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江夏凤凰山供区地区负荷发展需要,解决江夏凤凰山片区500kV主变N-1过载问题, (略) 安全稳定运行,同意建设凤凰山500kV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405-*-04-01-*)。

二、建设 (略)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向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扩建凤凰山500kV变电站1号主变1000MVA;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和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单 (略) 华中分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项目单位出资*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资金贷款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通过优化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等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实际投资以竣工决算工程造价为准。项目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国家环保和节能要求,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环保和节能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减排增效。

六、项目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应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见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有用地内主变扩建,不涉及新增划拨国有土地。项目单位提供了情况说明。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各项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节能环保等各项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有关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

九、 (略) 发改委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设计和建设规范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十、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据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凤凰山500kV主变扩建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测





设计





监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主要设备





重要设备





其他








核准意见:

核准同意。请业主按照招标核准意见表严格组织招标工作,并注意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以备检查。

2024年7月2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