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陈家庙铁矿采选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陈家庙铁矿采选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陈家庙铁矿采选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陈家庙铁矿采选扩能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张家川县闫家乡陈家庙村

建设内容:项目开采矿种为铁矿,开采规模为40.*t/a。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用 ①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法和分段空场法,②采空区处理方式为废渣嗣后充填和崩落围岩充填采区。开拓系统为竖井开拓。随着设备升级,铁精粉产量提升至*t/年,项目设置有尾矿干排车间、尾矿处理车间,尾矿经尾矿处理车间再回收利用后,进入尾矿干排车间脱水,70%销售至建材厂制砖和生产水泥,30%输送至尾矿库。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鑫达 (略)

地址: (略)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阎家乡陈庙村85号

联系人:王总

联系方式:*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评价单位名称:核工业天 (略)

地址: (略) 麦 (略) 25号

联系人:顾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成立项目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筛选评价重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 (略) 络链接:javascript:bid_showfile();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

公示发布单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鑫达 (略)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日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陈家庙铁矿采选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陈家庙铁矿采选扩能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张家川县闫家乡陈家庙村

建设内容:项目开采矿种为铁矿,开采规模为40.*t/a。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用 ①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法和分段空场法,②采空区处理方式为废渣嗣后充填和崩落围岩充填采区。开拓系统为竖井开拓。随着设备升级,铁精粉产量提升至*t/年,项目设置有尾矿干排车间、尾矿处理车间,尾矿经尾矿处理车间再回收利用后,进入尾矿干排车间脱水,70%销售至建材厂制砖和生产水泥,30%输送至尾矿库。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鑫达 (略)

地址: (略)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阎家乡陈庙村85号

联系人:王总

联系方式:*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评价单位名称:核工业天 (略)

地址: (略) 麦 (略) 25号

联系人:顾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成立项目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筛选评价重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 (略) 络链接:javascript:bid_showfile();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

公示发布单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鑫达 (略)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日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