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大唐陇西100MW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辐射类的公示
2024年7月29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大唐陇西100MW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辐射类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安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唐陇西100MW光伏项目 | (略) 陇西县文峰镇、永吉乡 | 大唐新能源开发(陇西)有限公司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4kV/m和0.1mT的推荐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 (二)确保本项目建成投运后,主变投运后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防止噪声扰民;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三)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期过程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避免对工程附近环境类敏感点产生影响;在建设临时用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本项目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中转站处置。废光伏组件、废磷酸铁锂电池厂区内部不设置临时储存点,如遇检修更换,则直接由设备厂家回收。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废铅酸蓄电池贮存于危废舱,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主变和箱变事故废变压器油进入事故油池暂存,定期交由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服务期满,太阳电池板组件、废逆变器、箱变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发生一般变动的应报我局备案。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安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唐陇西100MW光伏项目 | (略) 陇西县文峰镇、永吉乡 | 大唐新能源开发(陇西)有限公司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4kV/m和0.1mT的推荐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 (二)确保本项目建成投运后,主变投运后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防止噪声扰民;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三)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期过程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避免对工程附近环境类敏感点产生影响;在建设临时用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本项目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中转站处置。废光伏组件、废磷酸铁锂电池厂区内部不设置临时储存点,如遇检修更换,则直接由设备厂家回收。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废铅酸蓄电池贮存于危废舱,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主变和箱变事故废变压器油进入事故油池暂存,定期交由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服务期满,太阳电池板组件、废逆变器、箱变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发生一般变动的应报我局备案。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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