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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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碳纤维箭杆制品加工项目

(略) 文登区文登 (略) 7号

项目以外购碳纤维纱线、环氧树脂胶、金属型材、PE颗粒等原料,通过碳纤维展纱浸胶复合生产碳纤维预浸布,再通过碳纤维预浸布裁切、卷管成型等工艺生产碳纤维箭杆体,通过机加工、注塑等工艺生产箭杆配件配件,组装生产射箭运动用碳纤维箭杆,碳纤维箭杆生产能力*支/年。

(1)大气环境:项目塑料配件生产工序VOCs产生量0.081t/a,在封闭式的塑料配件加工间配套建设4500m3/h的负压抽吸系统;碳纤维预浸布生产车间VOCs产生量约0.500t/a,在封闭式的预浸布加工间配套建设4500m3/h的负压抽吸系统。两个生产工序均通过重点工位重点收集和封闭间整体换气收集相结合的方式收集生产工序有机废气,共同经一台“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项目制杆车间卷管加热固化工序VOCs产生量约0.340t/a,在封闭式的隧道式烘干炉配套建设2500m3/h的负压抽吸系统,直接负压抽吸收集有机废气;拉漆喷漆及烘干工序VOCs产生量约1.205t/a,其中二*苯产生量约0.330t/a,在封闭式的拉漆喷漆隔离间内配套建设6500m3/h的负压抽吸系统,通过重点工位重点收集和封闭隔离间整体换气收集相结合的方式收集生产工序有机废气。集中收集有机废气共同经一台“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

(2)水环境: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产生量约为1440.0t/a,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预计污染物浓度可下降至COD:350mg/l;氨氮:30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 B等级标准, (略) (略) 排入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废金属下脚料、废塑料边角料、废碳纤维纱、废纤维布料、废纸管、废塑料薄膜、废离型纸、废树脂、废BOPP带、废转移印纸、废包装物均有回收利用价值,分类收集后,废碳纤维纱、废树脂、废BOPP带回送原料供应企业综合利用,其他 (略) ,输送至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废箭杆、磨杆水沉淀污泥无回收利用价值,集中收集后送威海 (略) 进行焚烧处理。含树脂的废抹布、喷漆水帘柜和拉漆盒定期清理产生漆渣、环氧脱模剂、液体树脂胶、油漆、稀料、固化剂等化学原料使用后废包装桶产生量、机械定期维护时废机械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在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2.

威海 (略)

房车改装项目

(略) 文登区米山镇米山村村南

拟建项目主要从事改装房车生产,项目投产后年产改装房车500台。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玻璃钢配件加工及吸塑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密闭间或集气罩收 (略) 输送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玻璃钢打磨及木质家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密闭间或设备自 (略)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水环境: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480m3/a,生活污水COD排放浓度约为350mg/L,*排放浓度约为30mg/L,项目污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 (略) (略) 排至文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先进的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设备位置,高噪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设备安装时采取加防震垫、产噪大的设备加设消声器、室外废气治理设施配套风机加隔声罩(降噪效果在20 dB(A))等防振减噪措施;生产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昼间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金属配件加工过程下料工序产生的金属废料,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打磨片,木材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木板,帐篷加工过程产生的废帐篷布,线束加工过程产生的废电线头,玻璃钢配件加工过程产生的废刷子、废玻璃钢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吸塑件裁剪过程中下脚料,以及除尘设施捕集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桶、废胶衣桶、废树脂桶、废脱模剂和废脱模蜡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金属屑等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要求进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碳纤维箭杆制品加工项目

(略) 文登区文登 (略) 7号

项目以外购碳纤维纱线、环氧树脂胶、金属型材、PE颗粒等原料,通过碳纤维展纱浸胶复合生产碳纤维预浸布,再通过碳纤维预浸布裁切、卷管成型等工艺生产碳纤维箭杆体,通过机加工、注塑等工艺生产箭杆配件配件,组装生产射箭运动用碳纤维箭杆,碳纤维箭杆生产能力*支/年。

(1)大气环境:项目塑料配件生产工序VOCs产生量0.081t/a,在封闭式的塑料配件加工间配套建设4500m3/h的负压抽吸系统;碳纤维预浸布生产车间VOCs产生量约0.500t/a,在封闭式的预浸布加工间配套建设4500m3/h的负压抽吸系统。两个生产工序均通过重点工位重点收集和封闭间整体换气收集相结合的方式收集生产工序有机废气,共同经一台“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项目制杆车间卷管加热固化工序VOCs产生量约0.340t/a,在封闭式的隧道式烘干炉配套建设2500m3/h的负压抽吸系统,直接负压抽吸收集有机废气;拉漆喷漆及烘干工序VOCs产生量约1.205t/a,其中二*苯产生量约0.330t/a,在封闭式的拉漆喷漆隔离间内配套建设6500m3/h的负压抽吸系统,通过重点工位重点收集和封闭隔离间整体换气收集相结合的方式收集生产工序有机废气。集中收集有机废气共同经一台“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

(2)水环境: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产生量约为1440.0t/a,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预计污染物浓度可下降至COD:350mg/l;氨氮:30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 B等级标准, (略) (略) 排入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废金属下脚料、废塑料边角料、废碳纤维纱、废纤维布料、废纸管、废塑料薄膜、废离型纸、废树脂、废BOPP带、废转移印纸、废包装物均有回收利用价值,分类收集后,废碳纤维纱、废树脂、废BOPP带回送原料供应企业综合利用,其他 (略) ,输送至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废箭杆、磨杆水沉淀污泥无回收利用价值,集中收集后送威海 (略) 进行焚烧处理。含树脂的废抹布、喷漆水帘柜和拉漆盒定期清理产生漆渣、环氧脱模剂、液体树脂胶、油漆、稀料、固化剂等化学原料使用后废包装桶产生量、机械定期维护时废机械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在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2.

威海 (略)

房车改装项目

(略) 文登区米山镇米山村村南

拟建项目主要从事改装房车生产,项目投产后年产改装房车500台。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玻璃钢配件加工及吸塑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密闭间或集气罩收 (略) 输送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玻璃钢打磨及木质家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密闭间或设备自 (略)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水环境: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480m3/a,生活污水COD排放浓度约为350mg/L,*排放浓度约为30mg/L,项目污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 (略) (略) 排至文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先进的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设备位置,高噪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设备安装时采取加防震垫、产噪大的设备加设消声器、室外废气治理设施配套风机加隔声罩(降噪效果在20 dB(A))等防振减噪措施;生产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昼间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金属配件加工过程下料工序产生的金属废料,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打磨片,木材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木板,帐篷加工过程产生的废帐篷布,线束加工过程产生的废电线头,玻璃钢配件加工过程产生的废刷子、废玻璃钢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吸塑件裁剪过程中下脚料,以及除尘设施捕集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桶、废胶衣桶、废树脂桶、废脱模剂和废脱模蜡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金属屑等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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