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4年8月5日拟对岱山经济开发区有机土生产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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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4年8月5日拟对岱山经济开发区有机土生产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4年8月5日拟对岱山经济开发区有机土生产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岱山经济开发区有机土生产厂项目

岱山经济开发区 C-08-03 地块

浙江省岱山开投 (略)

新建污泥好氧堆肥发酵生产线一条,设计规模日处置污泥50 吨

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1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站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1、预处理车间和发酵车间整体微负压密闭抽风,恶臭废气采用碱喷淋+生物滤池除臭处理后通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针对破碎、翻抛、筛选粉尘,厂房封闭设计,控制各物料含水率,滚筒筛设备封闭,仅留物料进出口。

3、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后期雨水经收集后直接排入雨水管道;初期雨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纳管至污水处理厂。

4、厂区地面进行防渗及硬化处理,布置绿化区域,建设规范化的固废堆放场所,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对外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高 (略) 250号三楼投资项目审批部,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4年8月5日拟对岱山经济开发区有机土生产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岱山经济开发区有机土生产厂项目

岱山经济开发区 C-08-03 地块

浙江省岱山开投 (略)

新建污泥好氧堆肥发酵生产线一条,设计规模日处置污泥50 吨

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1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站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1、预处理车间和发酵车间整体微负压密闭抽风,恶臭废气采用碱喷淋+生物滤池除臭处理后通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针对破碎、翻抛、筛选粉尘,厂房封闭设计,控制各物料含水率,滚筒筛设备封闭,仅留物料进出口。

3、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后期雨水经收集后直接排入雨水管道;初期雨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纳管至污水处理厂。

4、厂区地面进行防渗及硬化处理,布置绿化区域,建设规范化的固废堆放场所,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对外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高 (略) 250号三楼投资项目审批部,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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