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福康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湖南福康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局拟对湖南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镇团农村樟园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选 (略) 沙市镇团农村樟园组, (略) 湘红皮鞋厂标准厂房,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1000m2,项目于2022年12月利用二手钢化炉设备,2023年2月利用二手丝印设备,2023年3月完成设备安装,钢化玻璃生产线已建成,经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现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对本项目的行政处罚,本次属于补办环评手续。 本次整改拟投资*元,在整改钢化玻璃生产线基础上拟新建中空玻璃和夹胶玻璃生产线,设计产能为年产钢化玻璃*m2(其中*m2直接外售,*m2进入下一步工序,生产中空玻璃*m2、夹胶玻璃*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玻璃清洗废水直接回用作玻璃切割磨边钻孔用水,不外排;玻璃切割磨边钻孔废水经循环沉淀水池三级沉淀+ (略) 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 (略) 湘红皮鞋厂“三格池+人工湿地”处理后排收集池,收集池污水用于厂区周边山林施肥,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切割、磨边、钻孔采用湿法进行,少量无组织排放沉降粉尘待工作结束后定期清扫收集;玻璃涂胶、封胶工序,高压釜固化工序,丝网印刷工序有机废气在各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装置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汇入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异味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强化工作间密闭措施,对车间日常清理,定期维护生产及环保设备的运行。本项目营运期玻璃涂胶、封胶工序,高压釜固化工序、丝网印刷工序产生的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从严执行湖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中印刷生产活动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厂区内厂房外VOCs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湖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产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中的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生产噪声,通过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墙体隔声,定期维护设备运行等综合降噪措施,削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 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玻璃边角废料、不合格的产品统一收集后由玻璃厂家回收处理;铝条边角废料、废包装材料、废干燥剂统一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印刷版、油墨及专用清洗剂废弃包装物及含油废劳保用品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沉淀池沉渣和切割磨边钻孔粉尘收集后交砖厂作制砖原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4年8月5日
我局拟对湖南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镇团农村樟园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选 (略) 沙市镇团农村樟园组, (略) 湘红皮鞋厂标准厂房,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1000m2,项目于2022年12月利用二手钢化炉设备,2023年2月利用二手丝印设备,2023年3月完成设备安装,钢化玻璃生产线已建成,经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现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对本项目的行政处罚,本次属于补办环评手续。 本次整改拟投资*元,在整改钢化玻璃生产线基础上拟新建中空玻璃和夹胶玻璃生产线,设计产能为年产钢化玻璃*m2(其中*m2直接外售,*m2进入下一步工序,生产中空玻璃*m2、夹胶玻璃*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玻璃清洗废水直接回用作玻璃切割磨边钻孔用水,不外排;玻璃切割磨边钻孔废水经循环沉淀水池三级沉淀+ (略) 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 (略) 湘红皮鞋厂“三格池+人工湿地”处理后排收集池,收集池污水用于厂区周边山林施肥,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切割、磨边、钻孔采用湿法进行,少量无组织排放沉降粉尘待工作结束后定期清扫收集;玻璃涂胶、封胶工序,高压釜固化工序,丝网印刷工序有机废气在各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装置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汇入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异味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强化工作间密闭措施,对车间日常清理,定期维护生产及环保设备的运行。本项目营运期玻璃涂胶、封胶工序,高压釜固化工序、丝网印刷工序产生的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从严执行湖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中印刷生产活动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厂区内厂房外VOCs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湖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产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中的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生产噪声,通过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墙体隔声,定期维护设备运行等综合降噪措施,削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 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玻璃边角废料、不合格的产品统一收集后由玻璃厂家回收处理;铝条边角废料、废包装材料、废干燥剂统一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印刷版、油墨及专用清洗剂废弃包装物及含油废劳保用品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沉淀池沉渣和切割磨边钻孔粉尘收集后交砖厂作制砖原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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