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史家河水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灵台县史家河水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第2492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程序,现就灵台县史家河水库工程的社会经济影响以及公众的意见与建议进行征询,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灵台县史家河水库工程
二、项目概况
灵台县史家河水库工程拟建坝址位于邵寨镇雷家河村下游达溪河右岸支沟石沟里沟口处,距灵台县城约13公里。水库总库容为*立方米,兴利库容为*立方米,年供水量*立方米,是一座以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及人饮等综合利用的小(1)水库。工程主要建筑物由取水枢纽、引水隧洞、调蓄水库三部分组成。主要任务是解决灵台县煤电化工循环经济园区用水及邵寨、新开、独店3个乡镇的生产生活用水及农业灌溉用水需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但不限于):公众对灵台县史家河水库工程建设的态度、意见和建议;公众对项目实施可能在土地征收及补偿、生态环境影响、经济社会影响、安全与社会治安、社会舆情等方面产生影响的意见和建议;项目实施可能带来的其它影响的意见、建议及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四、意见征询方式
公示期间,欢迎公众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来访、来电、来信等形式向评估单位反映相关意见、建议和诉求。
五、意见征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单位地址:灵台县西大街107号
联系人: 冯海奎 联系电话:*
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甘肃省水利水电勘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城关区鱼儿沟18号
联系人: 姚珺斐 联系电话:*
灵台县水务局
2024年8月5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第2492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程序,现就灵台县史家河水库工程的社会经济影响以及公众的意见与建议进行征询,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灵台县史家河水库工程
二、项目概况
灵台县史家河水库工程拟建坝址位于邵寨镇雷家河村下游达溪河右岸支沟石沟里沟口处,距灵台县城约13公里。水库总库容为*立方米,兴利库容为*立方米,年供水量*立方米,是一座以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及人饮等综合利用的小(1)水库。工程主要建筑物由取水枢纽、引水隧洞、调蓄水库三部分组成。主要任务是解决灵台县煤电化工循环经济园区用水及邵寨、新开、独店3个乡镇的生产生活用水及农业灌溉用水需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但不限于):公众对灵台县史家河水库工程建设的态度、意见和建议;公众对项目实施可能在土地征收及补偿、生态环境影响、经济社会影响、安全与社会治安、社会舆情等方面产生影响的意见和建议;项目实施可能带来的其它影响的意见、建议及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四、意见征询方式
公示期间,欢迎公众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来访、来电、来信等形式向评估单位反映相关意见、建议和诉求。
五、意见征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单位地址:灵台县西大街107号
联系人: 冯海奎 联系电话:*
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甘肃省水利水电勘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城关区鱼儿沟18号
联系人: 姚珺斐 联系电话:*
灵台县水务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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