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源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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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源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辽源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8-05 09:15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辽环东审字〔2024〕18号

关于辽源 (略) 碎石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源 (略) :

你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和委托吉林省桓宇 (略) 编制的《辽源 (略) 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安恕镇原长兴砖厂,租赁原长兴砖厂用地进行生产。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办公室、原料堆场及产品堆场。主体工程建设一座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00m2,车间内新建1条碎石生产线,筛分及破碎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生产车间采用彩钢房。年产石子*吨。主要原料为石灰石以及其他建筑石料,以石灰石为主。安装主要生产设备13台(条)。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

施工期要按照环评报告表的要求,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降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运营期污染防治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雨水及生活污水。厂区建设一个50m3的沉淀池,对车辆冲洗废水和雨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对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在产尘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卸料、上下料扬尘采用水喷淋降尘方法;运输车辆要加盖篷布、限制车速;厂区裸露地面和堆场要进行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原材料及产品堆放场定期洒水降尘,并进行遮盖。厂界处进行植树绿化。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车间要进行封闭;对生产设备采取加隔声垫、做基础减振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设危废暂存点,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废布袋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作为副产品外售处理;沉淀池沉渣暂存在成品堆场内,可作为回填土外卖。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5加强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为防止项目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厂区要做一般防渗处理。

6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发现粉尘非正常排放,要立即停产,查找事故原因并进行抢修。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4年8月5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综合行政审批办 2024年8月5日

(责任编辑:东辽县环保局孙志田) [纠错]
关于辽源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8-05 09:15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辽环东审字〔2024〕18号

关于辽源 (略) 碎石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源 (略) :

你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和委托吉林省桓宇 (略) 编制的《辽源 (略) 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安恕镇原长兴砖厂,租赁原长兴砖厂用地进行生产。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办公室、原料堆场及产品堆场。主体工程建设一座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00m2,车间内新建1条碎石生产线,筛分及破碎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生产车间采用彩钢房。年产石子*吨。主要原料为石灰石以及其他建筑石料,以石灰石为主。安装主要生产设备13台(条)。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

施工期要按照环评报告表的要求,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降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运营期污染防治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雨水及生活污水。厂区建设一个50m3的沉淀池,对车辆冲洗废水和雨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对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在产尘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卸料、上下料扬尘采用水喷淋降尘方法;运输车辆要加盖篷布、限制车速;厂区裸露地面和堆场要进行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原材料及产品堆放场定期洒水降尘,并进行遮盖。厂界处进行植树绿化。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车间要进行封闭;对生产设备采取加隔声垫、做基础减振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设危废暂存点,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废布袋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作为副产品外售处理;沉淀池沉渣暂存在成品堆场内,可作为回填土外卖。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5加强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为防止项目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厂区要做一般防渗处理。

6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发现粉尘非正常排放,要立即停产,查找事故原因并进行抢修。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4年8月5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综合行政审批办 2024年8月5日

(责任编辑:东辽县环保局孙志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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