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动物固废无害化收运和示范处理监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县动物固废无害化收运和示范处理监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县动物固废无害化收运和示范处理监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4年8月5日
项目名称 | 株洲县动物固废无害化收运和示范处理监控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渌口区南洲镇大观村 |
建设单位 | 株洲县瑞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渌口区南洲镇大观村,厂区总占地面积7197.91m2,建筑面积1532.35m2,项目无害化收运建设内容主要的综合楼、主厂房(转运贮存车间)、门卫室、废水处理站均依托原株洲县生物资源科学利用中心项目已建设构筑物。主贮存转运车间设置集装箱式冷库2台,可同时存放2台20m3的勾臂车厢。项目主要收集渌口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病死畜禽,在厂内冷库暂存达到一定量后,将其转运至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略) 达优农业资源 (略) )进行处理,项目本身不对病死畜禽进行处理,设计最大年中转量为660t。 项目示范处理监控中心建设内容主要为利用先进的卫星定位与导航系统实现的信息化装备,搭建完善的业务处理系统,包 (略) 的生成与回放、数据查询系统、电话调度,投诉监督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车辆、地面消毒冲洗废水一起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2020)表1中冲厕、车辆冲洗水质标准要求后,大部分回用厂区车辆、地面冲洗,小部分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为可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病死畜禽转入、贮存和转出冷冻库的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柴油发电废气。冷冻贮存库全封闭,低温储藏;卸货、转运区域加强通风;运输车辆:全密闭冷藏运输,防渗漏、耐腐蚀;厂区加强绿化,柴油发电机运行时排风扇通风换气。无组织废气中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柴油发电机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各污染因子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噪声源强在85-90dB(A)之间,在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噪声贡献值较小,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泥晾干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暂存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0731-*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
株洲县动物固废无害化收运和示范处理监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4年8月5日
项目名称 | 株洲县动物固废无害化收运和示范处理监控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渌口区南洲镇大观村 |
建设单位 | 株洲县瑞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渌口区南洲镇大观村,厂区总占地面积7197.91m2,建筑面积1532.35m2,项目无害化收运建设内容主要的综合楼、主厂房(转运贮存车间)、门卫室、废水处理站均依托原株洲县生物资源科学利用中心项目已建设构筑物。主贮存转运车间设置集装箱式冷库2台,可同时存放2台20m3的勾臂车厢。项目主要收集渌口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病死畜禽,在厂内冷库暂存达到一定量后,将其转运至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略) 达优农业资源 (略) )进行处理,项目本身不对病死畜禽进行处理,设计最大年中转量为660t。 项目示范处理监控中心建设内容主要为利用先进的卫星定位与导航系统实现的信息化装备,搭建完善的业务处理系统,包 (略) 的生成与回放、数据查询系统、电话调度,投诉监督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车辆、地面消毒冲洗废水一起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2020)表1中冲厕、车辆冲洗水质标准要求后,大部分回用厂区车辆、地面冲洗,小部分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为可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病死畜禽转入、贮存和转出冷冻库的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柴油发电废气。冷冻贮存库全封闭,低温储藏;卸货、转运区域加强通风;运输车辆:全密闭冷藏运输,防渗漏、耐腐蚀;厂区加强绿化,柴油发电机运行时排风扇通风换气。无组织废气中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柴油发电机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各污染因子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噪声源强在85-90dB(A)之间,在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噪声贡献值较小,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泥晾干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暂存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0731-*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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