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金焕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金焕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略) 年产12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 | (略) 浬浦镇外浦村 | (略) | 项目投资*元,形成年产12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气:注塑造粒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挤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废水:(1)项目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房 (略) 雨水经厂区现有雨水管道 (略) (略) 。(2)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浓水作为危废处置;近期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经地埋式生化处理后纳入农村污水处理站,远期 (略) 建成,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纳管排。(3)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 3、固体废物:(1)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2)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直接冷却水浓水、含油抹布/手套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无害化处置。(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无害化处置。 4、噪声:(1)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设备选购时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或基础;(4)生产时不能打开门窗;(5)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 (略) .pdf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略) 年产12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 | (略) 浬浦镇外浦村 | (略) | 项目投资*元,形成年产12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气:注塑造粒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挤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废水:(1)项目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房 (略) 雨水经厂区现有雨水管道 (略) (略) 。(2)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浓水作为危废处置;近期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经地埋式生化处理后纳入农村污水处理站,远期 (略) 建成,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纳管排。(3)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 3、固体废物:(1)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2)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直接冷却水浓水、含油抹布/手套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无害化处置。(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无害化处置。 4、噪声:(1)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设备选购时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或基础;(4)生产时不能打开门窗;(5)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 (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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