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天成益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人机地面方舱车及无人机研发生产项目一期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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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天成益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人机地面方舱车及无人机研发生产项目一期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天成 (略) 无人机地面方舱车及无人机研发生产项目一期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8-05 08: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1

无人机地面方舱车及无人机研发生产项目一期

陶朱 (略) 23-03地块

浙江天成 (略)

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形成年产300套特种加固设备、50套地面系统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环保手续。

1、大气环境:(1)等离子切割烟尘:项目通过在等离子切割设备自带侧吸式移动烟尘收集装置进行收集处理;(2)激光切割烟尘:通过激光切割机自带侧吸式移动烟尘收集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加强通风换气;(3)焊接烟尘:焊接设备设置移动式烟尘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加强通风换气;(4)锡焊废气:项目使用烙铁进行锡焊,锡焊废气通过在每个锡焊工位上设置一个半密闭式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焊接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5)胶水废气:项目胶水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通过压接机上方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6)水性漆废气:设置密闭式喷漆房,喷漆和晾干均在喷漆房内完成。通过喷漆房整体上送风侧抽风收集后经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7)打磨粉尘:打磨粉尘通过砂轮机自带的收集装置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环评建议加强车间换气通风;(8)老化废气:通过试验箱的热循环系统排出车间;(9)热剥废气:加强车间换气通风。 2、地表水环境:(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房 (略) 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 (略) (略) 。(2)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淋雨试验废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 (略) (略) 处理。(3)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4)企业应根据《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内的雨污分流工 (略) 排摸、问题整改、长效管理等措施,实现厂区污水零直排。 3、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喷漆房单独设置密闭间;(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数控板料折弯机、台式钻床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4)项目生产所需所有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5)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15dB以上;(6)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4、固体废物:(1)金属边角料和屑及次品、切割烟尘收尘、焊接烟尘收尘、废焊条、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废砂轮和打磨粉尘收尘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2)废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金属屑、油泥、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漆渣、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抹布(包括口罩手套等)经密封桶或袋收集后和废原料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一起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淋雨试 (略) 的防漏防渗、生活污水的收集管道、化粪池的防渗防漏工作,做好生产车间地面的防渗防漏工作、液态原料仓库和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防漏与围堰及固废间的地面防渗防漏工作,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附:环评环评报告-浙江天成 (略) .pdf全文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天成 (略) 无人机地面方舱车及无人机研发生产项目一期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8-05 08: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1

无人机地面方舱车及无人机研发生产项目一期

陶朱 (略) 23-03地块

浙江天成 (略)

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形成年产300套特种加固设备、50套地面系统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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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环保手续。

1、大气环境:(1)等离子切割烟尘:项目通过在等离子切割设备自带侧吸式移动烟尘收集装置进行收集处理;(2)激光切割烟尘:通过激光切割机自带侧吸式移动烟尘收集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加强通风换气;(3)焊接烟尘:焊接设备设置移动式烟尘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加强通风换气;(4)锡焊废气:项目使用烙铁进行锡焊,锡焊废气通过在每个锡焊工位上设置一个半密闭式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焊接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5)胶水废气:项目胶水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通过压接机上方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6)水性漆废气:设置密闭式喷漆房,喷漆和晾干均在喷漆房内完成。通过喷漆房整体上送风侧抽风收集后经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7)打磨粉尘:打磨粉尘通过砂轮机自带的收集装置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环评建议加强车间换气通风;(8)老化废气:通过试验箱的热循环系统排出车间;(9)热剥废气:加强车间换气通风。 2、地表水环境:(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房 (略) 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 (略) (略) 。(2)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淋雨试验废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 (略) (略) 处理。(3)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4)企业应根据《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内的雨污分流工 (略) 排摸、问题整改、长效管理等措施,实现厂区污水零直排。 3、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喷漆房单独设置密闭间;(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数控板料折弯机、台式钻床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4)项目生产所需所有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5)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15dB以上;(6)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4、固体废物:(1)金属边角料和屑及次品、切割烟尘收尘、焊接烟尘收尘、废焊条、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废砂轮和打磨粉尘收尘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2)废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金属屑、油泥、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漆渣、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抹布(包括口罩手套等)经密封桶或袋收集后和废原料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一起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淋雨试 (略) 的防漏防渗、生活污水的收集管道、化粪池的防渗防漏工作,做好生产车间地面的防渗防漏工作、液态原料仓库和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防漏与围堰及固废间的地面防渗防漏工作,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附:环评环评报告-浙江天成 (略) .pdf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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