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万吨EPS节能保温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年产1.5万吨EPS节能保温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年产1.*吨EPS节能保温材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7月3日,辽宁 (略) 根据年产1.*吨EPS节能保温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辽宁省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辽宁 (略) 年产1.*吨EPS节能保温材料项目位于位于 (略) 铁岭县台湾工业园园二街10号。本项目租用辽宁 (略) 闲置厂房,总投资*元,并购置及安装全自动板材切割机、全自动成型机、全自动预发机等生产设备进行EPS节能保温材料生产。
本项目实际情况劳动定员50人。每天生产8h,一班工作制,年工作天数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9年10月委托辽宁 (略) 完成编制了《年产1.*吨EPS节能保温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 2021年9月1日予以审批,铁县环审函【2021】066号。
2024年4月22日完成办理本项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编号:*MA10K683XB001U。
企业于2024年7月完成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024-055-L。
项目试运行至今,运营情况良好。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概算*元,占总投资比1.1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略) 未建设完成,企业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发泡、成型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及生物质锅炉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发泡、成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经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经 15m 排气筒排放。
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0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破碎后物料经风机及密闭管道进入成型机重新利用,产生极少粉尘,自然沉降,定期清扫,日产日清。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水。
(略) 暂未完成施工,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水均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及锅炉房内各类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首选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所有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建筑隔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及员工日常生活垃圾。
废边角料年产生量约为150t/a,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年产生量约为1.723t/a,定期清理,收集后外售。
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炉渣年产生量约为174t/a,袋装捆绑收集后暂存于锅炉间内,定期外售或综合利用。
离子交换树脂每3年更换一次,更换下来的废离子树脂由更换厂家直接回收再生利用。
废活性炭年产生量约为28.06t/a,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单位处理。
废紫外线灯管年产生量约为50支/a,约50g/支,约0.0025t/a,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单位处理。
5、应急预案
企业于2024年7月完成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024-055-L。
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已做了防渗,危废间设置了围挡。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监管。配备了相关应急物资。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废气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
依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限值,燃生物质锅炉污染物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依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 5和表9中标准限值,有组织污染物和无组织污染物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依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 录 A表A.1标准限值,厂区内污染物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预发成型车间进口不具备监测条件,未进行监测,因此未核算效率。
3、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排放限值,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标准。
4、验收期间企业排放总量:企业污染物现有总量确认书中总量为:CODcr:0.256t/a、NH3-N:0.026t/a、NOX:3.550t/a。验收期间企业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未核算总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3.340t/a,企业锅炉运行300d,每天运行8h。企业在验收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实施后,周边环境无较大变化,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基本满足环评及批复中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了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企业下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档案工作。
2、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危废间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做好台账。
辽宁 (略)
2024年7月5日
年产1.*吨EPS节能保温材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列举如下:
1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概况
1.1设计简况
辽宁 (略) 委托辽宁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年9月完成编制了《年产1.*吨EPS节能保温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1年9 (略) 生态环境局予以审批,铁县环审函【2021】066号。
2024年4月22日申请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10K683XB001U。
1.2施工简况
本项目租用辽宁 (略) 闲置厂房,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境均已安装完成,并已进行调试,调式期间正常运转,可满负荷工作,满足验收要求。
1.3验收过程简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 682 号,2017.7.16),“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因此,辽宁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开展验收工作,于2024年04月启动环保验收工作,并进行自查,自查结果表明项目具备验收条件。
辽宁 (略) 委托辽宁研继环境 (略) 于2024 年 05 月15日-16日对本次验收项目污染源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处理能力等进行了现场的监测和检查,验收监测已完成。
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
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未收到过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
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2.1.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1)环保组织机构
公司以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制度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各车间主任及员工为环境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2)环保规章制度
公司制度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环境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制度》等相关制度,详见下表:
制度 | 内容 | |
环境 管理 制度 | 防治污染的管理规定 | 各生产单位每年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生产中的污染排放。 |
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 公司扩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凡因生产规模、主要产品方案、工艺技术等有重大改变,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环保设施管理规定 | 不得随意停用、损坏和拆除环保设施。 | |
污染事故管理 | 发生污染的责 (略) 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技术鉴定,提出防范措施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经环保部门审核后,向主管经理及上级环保部门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 |
环保设施 日常运行 维护制度 | 职责划分 | 环保设施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略) ,第二级为涉及环保设施管理工作的各部门,第三级为各部门所属班组及各委托管理单位的专业部门班组。 |
维护保养周期 | 一年两次 | |
工作内容 | 当班人员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分析判断,运行人员应及时调整设备工资,使之尽快达到理想汉法效果;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当班组长并及时联系维护单位的专业人员到位处理。 |
2.1.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于2024年7月完成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024-055-L。
企业危废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置,出入口设置围堰,危险废物可控在危废间内。
2.1.3环境监测计划
本项目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制定了监测计划,并已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2.2配套设施落实情况
(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
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区域内削减污染物总量措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措施,无需说明。
(2) 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单门审批意见中未提出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要求。
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无
3整改工作情况
本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基本按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环保设施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根据现场检查及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总体符合环保要求,不涉及整改情况。
辽宁 (略)
2024年7月5日
年产1.*吨EPS节能保温材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7月3日,辽宁 (略) 根据年产1.*吨EPS节能保温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辽宁省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辽宁 (略) 年产1.*吨EPS节能保温材料项目位于位于 (略) 铁岭县台湾工业园园二街10号。本项目租用辽宁 (略) 闲置厂房,总投资*元,并购置及安装全自动板材切割机、全自动成型机、全自动预发机等生产设备进行EPS节能保温材料生产。
本项目实际情况劳动定员50人。每天生产8h,一班工作制,年工作天数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9年10月委托辽宁 (略) 完成编制了《年产1.*吨EPS节能保温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 2021年9月1日予以审批,铁县环审函【2021】066号。
2024年4月22日完成办理本项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编号:*MA10K683XB001U。
企业于2024年7月完成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024-055-L。
项目试运行至今,运营情况良好。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概算*元,占总投资比1.1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略) 未建设完成,企业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发泡、成型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及生物质锅炉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发泡、成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经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经 15m 排气筒排放。
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0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破碎后物料经风机及密闭管道进入成型机重新利用,产生极少粉尘,自然沉降,定期清扫,日产日清。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水。
(略) 暂未完成施工,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水均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及锅炉房内各类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首选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所有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建筑隔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及员工日常生活垃圾。
废边角料年产生量约为150t/a,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年产生量约为1.723t/a,定期清理,收集后外售。
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炉渣年产生量约为174t/a,袋装捆绑收集后暂存于锅炉间内,定期外售或综合利用。
离子交换树脂每3年更换一次,更换下来的废离子树脂由更换厂家直接回收再生利用。
废活性炭年产生量约为28.06t/a,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单位处理。
废紫外线灯管年产生量约为50支/a,约50g/支,约0.0025t/a,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单位处理。
5、应急预案
企业于2024年7月完成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024-055-L。
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已做了防渗,危废间设置了围挡。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监管。配备了相关应急物资。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废气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
依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限值,燃生物质锅炉污染物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依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 5和表9中标准限值,有组织污染物和无组织污染物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依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 录 A表A.1标准限值,厂区内污染物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预发成型车间进口不具备监测条件,未进行监测,因此未核算效率。
3、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排放限值,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标准。
4、验收期间企业排放总量:企业污染物现有总量确认书中总量为:CODcr:0.256t/a、NH3-N:0.026t/a、NOX:3.550t/a。验收期间企业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未核算总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3.340t/a,企业锅炉运行300d,每天运行8h。企业在验收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实施后,周边环境无较大变化,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基本满足环评及批复中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了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企业下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档案工作。
2、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危废间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做好台账。
辽宁 (略)
2024年7月5日
年产1.*吨EPS节能保温材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列举如下:
1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概况
1.1设计简况
辽宁 (略) 委托辽宁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年9月完成编制了《年产1.*吨EPS节能保温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1年9 (略) 生态环境局予以审批,铁县环审函【2021】066号。
2024年4月22日申请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10K683XB001U。
1.2施工简况
本项目租用辽宁 (略) 闲置厂房,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境均已安装完成,并已进行调试,调式期间正常运转,可满负荷工作,满足验收要求。
1.3验收过程简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 682 号,2017.7.16),“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因此,辽宁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开展验收工作,于2024年04月启动环保验收工作,并进行自查,自查结果表明项目具备验收条件。
辽宁 (略) 委托辽宁研继环境 (略) 于2024 年 05 月15日-16日对本次验收项目污染源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处理能力等进行了现场的监测和检查,验收监测已完成。
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
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未收到过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
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2.1.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1)环保组织机构
公司以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制度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各车间主任及员工为环境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2)环保规章制度
公司制度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环境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制度》等相关制度,详见下表:
制度 | 内容 | |
环境 管理 制度 | 防治污染的管理规定 | 各生产单位每年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生产中的污染排放。 |
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 公司扩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凡因生产规模、主要产品方案、工艺技术等有重大改变,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环保设施管理规定 | 不得随意停用、损坏和拆除环保设施。 | |
污染事故管理 | 发生污染的责 (略) 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技术鉴定,提出防范措施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经环保部门审核后,向主管经理及上级环保部门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 |
环保设施 日常运行 维护制度 | 职责划分 | 环保设施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略) ,第二级为涉及环保设施管理工作的各部门,第三级为各部门所属班组及各委托管理单位的专业部门班组。 |
维护保养周期 | 一年两次 | |
工作内容 | 当班人员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分析判断,运行人员应及时调整设备工资,使之尽快达到理想汉法效果;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当班组长并及时联系维护单位的专业人员到位处理。 |
2.1.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于2024年7月完成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024-055-L。
企业危废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置,出入口设置围堰,危险废物可控在危废间内。
2.1.3环境监测计划
本项目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制定了监测计划,并已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2.2配套设施落实情况
(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
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区域内削减污染物总量措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措施,无需说明。
(2) 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单门审批意见中未提出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要求。
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无
3整改工作情况
本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基本按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环保设施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根据现场检查及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总体符合环保要求,不涉及整改情况。
辽宁 (略)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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