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31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595-*
通讯地址: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1 | 昆胜高分子材料(福建)有限公司ETPU(热可塑性聚氨酯)及ETPU鞋中底生产改扩建项目 | 昆胜高分子材料(福建)有限公司 | 2024年7月19日 | 泉惠环评〔2024〕表24号 |
2 | 惠安县妇幼健康综合楼 | 惠安 (略) | 2024年7月29日 | 泉惠环评〔2024〕表25号 |
3 | (略) (略) 实验室项目 | (略) (略) | 2024年7月30日 | 泉惠环评〔2024〕表26号 |
4 | (略) (略) 烧结砖项目 | (略) (略) | 2024年7月30日 | 泉惠环评〔2024〕表27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31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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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昆胜高分子材料(福建)有限公司ETPU(热可塑性聚氨酯)及ETPU鞋中底生产改扩建项目 | 昆胜高分子材料(福建)有限公司 | 2024年7月19日 | 泉惠环评〔2024〕表24号 |
2 | 惠安县妇幼健康综合楼 | 惠安 (略) | 2024年7月29日 | 泉惠环评〔2024〕表25号 |
3 | (略) (略) 实验室项目 | (略) (略) | 2024年7月30日 | 泉惠环评〔2024〕表26号 |
4 | (略) (略) 烧结砖项目 | (略) (略) | 2024年7月30日 | 泉惠环评〔2024〕表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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