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4年8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4年8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廊坊 (略) 年回收转运8000吨废铅酸蓄电池项目 | (略) 康仙庄镇后 (略) 南侧 | 廊坊 (略) | 中蓝 (略) |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1013平方米,购置电动叉车、电子磅秤、运输车辆、耐酸耐腐蚀泵、通风系统、密封箱、塑料托盘、耐腐蚀托盘等设备共计310台(套)。本项目对收集到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不做任何处理,不实施后续深加工,只做收集、贮存、转运。 建设规模:年回收转运8000吨废铅酸蓄电池。 | (1)废气: 项目破损电池储存间为密闭负压抽风设计,破损电池储存间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碱液喷淋塔(DA001)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硫酸雾)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①生产废水 应急地面擦拭用水蒸发不外排。碱液喷淋塔装置用水碱液喷淋塔装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产生量少,且水质简单与职工粪便一并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3)噪声: 生产设备和风机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室内布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①危险废物:主要为装卸、贮存时产生沾染废酸液的衣服和手套及沾染电解液的废塑料膜和废耐酸桶,沾染电解液的废塑料托盘,厂房地面擦拭产生的废抹布,碱液喷淋塔装置产生的废碱液,破损废铅酸蓄电池产生的电解液。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②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生活垃圾”章节中的规定要求。 |
2 | (略) (略) 消防机箱金属箱体生产项目 | (略) 煎茶铺镇南庄头村 | (略) (略) | 中蓝 (略) | 本项目拟投资*元,建设消防机箱金属箱体生产项目,租凭现有土地及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3869.89平方米。购置数控转塔冲床、剪板机、压力机、电焊机、点焊机、二氧焊机、储能焊机、氩弧焊机、数控折弯机、铆柱机、激光切割机、打砂床、打磨机、喷室、电固化箱等设备共计76台(套)。建设规模:年产消防机箱金属箱体*套。 | (1)废气: ①裁切、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其他)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②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其他)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③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1#喷涂线与2#喷涂线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喷粉室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共8套)处理,废气继续进入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最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染料尘)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④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1#喷涂线固化工序与2#喷涂线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 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产不用水,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少,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职工粪便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3)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采取设备置于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体废物:裁切、冲压工序产生的金属下脚料;裁切、打磨、焊接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收集的金属除尘灰;喷粉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塑粉除尘灰,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危险废物:生产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③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廊坊 (略) 年回收转运8000吨废铅酸蓄电池项目 | (略) 康仙庄镇后 (略) 南侧 | 廊坊 (略) | 中蓝 (略) |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1013平方米,购置电动叉车、电子磅秤、运输车辆、耐酸耐腐蚀泵、通风系统、密封箱、塑料托盘、耐腐蚀托盘等设备共计310台(套)。本项目对收集到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不做任何处理,不实施后续深加工,只做收集、贮存、转运。 建设规模:年回收转运8000吨废铅酸蓄电池。 | (1)废气: 项目破损电池储存间为密闭负压抽风设计,破损电池储存间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碱液喷淋塔(DA001)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硫酸雾)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①生产废水 应急地面擦拭用水蒸发不外排。碱液喷淋塔装置用水碱液喷淋塔装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产生量少,且水质简单与职工粪便一并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3)噪声: 生产设备和风机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室内布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①危险废物:主要为装卸、贮存时产生沾染废酸液的衣服和手套及沾染电解液的废塑料膜和废耐酸桶,沾染电解液的废塑料托盘,厂房地面擦拭产生的废抹布,碱液喷淋塔装置产生的废碱液,破损废铅酸蓄电池产生的电解液。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②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生活垃圾”章节中的规定要求。 |
2 | (略) (略) 消防机箱金属箱体生产项目 | (略) 煎茶铺镇南庄头村 | (略) (略) | 中蓝 (略) | 本项目拟投资*元,建设消防机箱金属箱体生产项目,租凭现有土地及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3869.89平方米。购置数控转塔冲床、剪板机、压力机、电焊机、点焊机、二氧焊机、储能焊机、氩弧焊机、数控折弯机、铆柱机、激光切割机、打砂床、打磨机、喷室、电固化箱等设备共计76台(套)。建设规模:年产消防机箱金属箱体*套。 | (1)废气: ①裁切、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其他)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②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其他)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③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1#喷涂线与2#喷涂线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喷粉室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共8套)处理,废气继续进入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最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染料尘)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④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1#喷涂线固化工序与2#喷涂线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 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产不用水,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少,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职工粪便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3)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采取设备置于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体废物:裁切、冲压工序产生的金属下脚料;裁切、打磨、焊接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收集的金属除尘灰;喷粉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塑粉除尘灰,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危险废物:生产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③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