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国控断面上游楚门河系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提升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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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国控断面上游楚门河系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提升一期工程

水保验收
(略) 国控断面上游楚门河系 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提升(一期)工程
发布时间:2024-08-05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相关规定,2024年7月10日, (略) 楚门镇人民 (略) 楚门镇组织召开了玉环市国控断面上游楚门河系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提升(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合胜 (略)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略) 、水土保持监 (略) 楚门镇人民政府、工程监理单位浙江广川 (略) 、施工单位净化 (略) 、特邀专家等单位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及参会代表实地查看了项目现场,并观看了项目影像资料,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同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的介绍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的汇报等,经质询、研讨,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材料进行公开。






建设单位: (略) 楚门镇人民政府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合胜 (略)


监测单位: (略) 楚门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略) (略) 楚门河系楚门镇区核心区块内水系及周边上下游河道


建设单位: (略) 楚门镇人民政府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合胜 (略)

监测单位: (略) 楚门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浙江省/ (略) /玉环县

备注:

, (略)
水保验收
(略) 国控断面上游楚门河系 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提升(一期)工程
发布时间:2024-08-05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相关规定,2024年7月10日, (略) 楚门镇人民 (略) 楚门镇组织召开了玉环市国控断面上游楚门河系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提升(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合胜 (略)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略) 、水土保持监 (略) 楚门镇人民政府、工程监理单位浙江广川 (略) 、施工单位净化 (略) 、特邀专家等单位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及参会代表实地查看了项目现场,并观看了项目影像资料,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同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的介绍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的汇报等,经质询、研讨,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材料进行公开。






建设单位: (略) 楚门镇人民政府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合胜 (略)


监测单位: (略) 楚门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略) (略) 楚门河系楚门镇区核心区块内水系及周边上下游河道


建设单位: (略) 楚门镇人民政府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合胜 (略)

监测单位: (略) 楚门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浙江省/ (略) /玉环县

备注: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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