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庄浪县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关于拟确定庄浪县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调整)实施方案》(庄农领发〔2024〕20号)文件要求,经公开报名、专家评审,拟确定甘 (略) 为庄浪县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933-*
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08月05日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调整)实施方案》(庄农领发〔2024〕20号)文件要求,经公开报名、专家评审,拟确定甘 (略) 为庄浪县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933-*
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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