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禹王城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禹王城片区
黄冈市禹王城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禹王城片区
填表日期:2024-08-05
(略) 禹王城片 (略) 更新改造工程 | |||
(略) 黄州区禹王城片区 | 100 |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尹小军 | ||
*.1 | 100 | ||
2025-11-30 | |||
新建 | |||
(略) 环禹王城片区改 (略) 8.8公里,污水压力管3.93公里,主要分为:①黄州大道(东坡大道- (略) )对合流管提升改造建设DN600污水HDPE管2.5公里,污水压力管1.18公里,配套建设沉泥井8座,检查井50座,截留井25座,污水提升泵站1座等;②黄婆汊西侧王家林对合流管提升改造建设DN400污水HDPE管1.6公里,污水压力管1.46公里,配套建设沉泥井5座,检查井53座,截留井16座,污水提升泵站1座等;③黄州大道(光谷大道-中粮大道)对合流管提升改造建设DN500污水HDPE管0.8公里,污水压力管1.16公里,配套建设沉泥井4座,检查井33座,截留井13座等;④黄婆汊东侧新桥村、晏家山村对合流管提升改造建设DN400污水HDPE管3.4公里,污水压力管1.29公里,配套建设沉泥井11座,检查井113座,截留井34座,污水提升泵站1座等;并对上述干管沿线进行混错接改造、对现状管道进行管道修复、完 (略) 及智能溢流井等。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食宿依托 租住民房,生活污水可排 入城 (略) ,均不会 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冲洗废水及施工废水,采 用集水沟收集后,经沉淀 池处理。机械含油废水和 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 处理后循环使用 | |||
环保措施: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并做好清运前和堆存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清运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 (略) 段行驶。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需要穿越施工场地外区域的车辆应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2)对于施工垃圾、维修垃圾,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复利用或收购,如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的垃圾可供收购站再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应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3)施工期设兼职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生活垃圾集中统一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可沿线随意倾倒。设立专门的容器(如垃圾箱)加以收集,并按时每天清运。 | |||
有环保措施: (1)在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 (略) 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在途经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2)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期行为,主要为夜间施工干扰居民休息,因此,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至次日6:00)严禁在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昼间施工时也要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和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如临时声屏障围护等,以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相关标准;(3)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
有环保措施: (1) (略) 埋设, (略) 面要按原质量标准和建筑风格恢复,不降低景观水平;管线施工完毕后应有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开挖过的地表应做好绿化,管线 (略) (略) 及绿化用地等, (略) 埋设完工后,应采取景观恢复和补偿措施,保证原有的生态功能不降低。(2)对工程用地必须破坏的植被要做好规划,禁止随意破坏施工区内的植物,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加强绿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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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08-05
(略) 禹王城片 (略) 更新改造工程 | |||
(略) 黄州区禹王城片区 | (平方米) | 100 |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尹小军 | ||
*.1 | 100 | ||
2025-11-30 | |||
新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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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环禹王城片区改 (略) 8.8公里,污水压力管3.93公里,主要分为:①黄州大道(东坡大道- (略) )对合流管提升改造建设DN600污水HDPE管2.5公里,污水压力管1.18公里,配套建设沉泥井8座,检查井50座,截留井25座,污水提升泵站1座等;②黄婆汊西侧王家林对合流管提升改造建设DN400污水HDPE管1.6公里,污水压力管1.46公里,配套建设沉泥井5座,检查井53座,截留井16座,污水提升泵站1座等;③黄州大道(光谷大道-中粮大道)对合流管提升改造建设DN500污水HDPE管0.8公里,污水压力管1.16公里,配套建设沉泥井4座,检查井33座,截留井13座等;④黄婆汊东侧新桥村、晏家山村对合流管提升改造建设DN400污水HDPE管3.4公里,污水压力管1.29公里,配套建设沉泥井11座,检查井113座,截留井34座,污水提升泵站1座等;并对上述干管沿线进行混错接改造、对现状管道进行管道修复、完 (略) 及智能溢流井等。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食宿依托 租住民房,生活污水可排 入城 (略) ,均不会 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冲洗废水及施工废水,采 用集水沟收集后,经沉淀 池处理。机械含油废水和 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 处理后循环使用 | |||
环保措施: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并做好清运前和堆存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清运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 (略) 段行驶。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需要穿越施工场地外区域的车辆应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2)对于施工垃圾、维修垃圾,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复利用或收购,如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的垃圾可供收购站再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应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3)施工期设兼职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生活垃圾集中统一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可沿线随意倾倒。设立专门的容器(如垃圾箱)加以收集,并按时每天清运。 | |||
有环保措施: (1)在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 (略) 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在途经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2)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期行为,主要为夜间施工干扰居民休息,因此,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至次日6:00)严禁在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昼间施工时也要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和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如临时声屏障围护等,以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相关标准;(3)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
有环保措施: (1) (略) 埋设, (略) 面要按原质量标准和建筑风格恢复,不降低景观水平;管线施工完毕后应有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开挖过的地表应做好绿化,管线 (略) (略) 及绿化用地等, (略) 埋设完工后,应采取景观恢复和补偿措施,保证原有的生态功能不降低。(2)对工程用地必须破坏的植被要做好规划,禁止随意破坏施工区内的植物,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加强绿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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