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城镇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提升改造项目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城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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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城镇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提升改造项目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城区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05

蒲城 (略) 及公共区域照明提升改造项目
(略) 蒲城县城区范围 1583.58
(略) 管理执法局 王军
*.00 500
2025-09-01
改建
本项目为蒲城 (略) 及公共区域照明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对蒲城县延安街、红旗街、朝阳街、 (略) 、 (略) 、 (略) (略) 段90 (略) 灯提升更换,以及紫荆公园、中心广场等6所广场60余盏高杆盘灯、50余盏中华灯、1000余盏草坪灯及其他照明用灯的更换提升。
有环保措施: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产生的面层、基层、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施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基采取全封闭型施工措施后通过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产生的面层、基层、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施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基排放至附近的垃圾填埋场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采取临时措施后通过简易排放至化粪池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在钻孔时,为了回收泥浆和减少环境污染采取施工场地设置沉砂池措施后通过泥浆循环净化系统排放至指定地点
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过程中,平整产地、挖基坑、道路铺筑、管道铺设施工等都会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同时建筑工人在施工期间日常生活也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如不能予以妥善处理,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有环保措施: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项目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固定的机械噪声源如灰土搅拌机应设在密闭棚内。(2)相对于营运期来讲,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期行为,主要为夜间施工干扰居民休息,因此,应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由于生产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夜间施工不能避免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实现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报经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3)根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应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尽量避免将施工营地设置在居民点附近。(4)项目区域内 (略) 若在施工期用于运输施工物资,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一方面减少对居民夜间休息的影响,另一方面考虑不 (略) 的交通严重造成影响。此外,运输车辆在途经集中的居民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需新修筑的施工便道应远离集中居民区及其他敏感建筑。
有环保措施:
(1)土石方工程 (略) 段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雨季施工时要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畅通。(2)弃土的堆放点应该统筹安排,尽可能先选择荒地,不得设置在农田、菜地、水利设施和河流附近。在弃土场四周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二级沉淀 (略) ,雨水冲刷产生的泥水经截水排水沟收集通过二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 (略) 过滤排入附近明渠。(3)在基坑开挖段、弃土点应备有一定孰料的成品防护物,如草席等在施工期间突然降雨时进行覆盖,防止土壤侵蚀。(4)工 (略) 基开挖、弃土场、临时施工场所进场前,应对上述场地的表层有肥力的耕作层土壤进行保护,以便于施工后期的产地绿化和植被恢复,避免重新取土。、(5)永久占地范围外的临时便道在施工结束后应封存,洒水和加强管理,促进土壤和植被恢复。竣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清理施工临时占地,清楚临时工程废弃物,恢复原有地貌。
,陕西, (略) ,蒲城县,渭南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05

蒲城 (略) 及公共区域照明提升改造项目
(略) 蒲城县城区范围 1583.58
(略) 管理执法局 王军
*.00 500
2025-09-01
改建
本项目为蒲城 (略) 及公共区域照明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对蒲城县延安街、红旗街、朝阳街、 (略) 、 (略) 、 (略) (略) 段90 (略) 灯提升更换,以及紫荆公园、中心广场等6所广场60余盏高杆盘灯、50余盏中华灯、1000余盏草坪灯及其他照明用灯的更换提升。
有环保措施: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产生的面层、基层、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施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基采取全封闭型施工措施后通过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产生的面层、基层、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施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基排放至附近的垃圾填埋场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采取临时措施后通过简易排放至化粪池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在钻孔时,为了回收泥浆和减少环境污染采取施工场地设置沉砂池措施后通过泥浆循环净化系统排放至指定地点
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过程中,平整产地、挖基坑、道路铺筑、管道铺设施工等都会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同时建筑工人在施工期间日常生活也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如不能予以妥善处理,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有环保措施: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项目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固定的机械噪声源如灰土搅拌机应设在密闭棚内。(2)相对于营运期来讲,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期行为,主要为夜间施工干扰居民休息,因此,应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由于生产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夜间施工不能避免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实现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报经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3)根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应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尽量避免将施工营地设置在居民点附近。(4)项目区域内 (略) 若在施工期用于运输施工物资,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一方面减少对居民夜间休息的影响,另一方面考虑不 (略) 的交通严重造成影响。此外,运输车辆在途经集中的居民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需新修筑的施工便道应远离集中居民区及其他敏感建筑。
有环保措施:
(1)土石方工程 (略) 段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雨季施工时要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畅通。(2)弃土的堆放点应该统筹安排,尽可能先选择荒地,不得设置在农田、菜地、水利设施和河流附近。在弃土场四周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二级沉淀 (略) ,雨水冲刷产生的泥水经截水排水沟收集通过二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 (略) 过滤排入附近明渠。(3)在基坑开挖段、弃土点应备有一定孰料的成品防护物,如草席等在施工期间突然降雨时进行覆盖,防止土壤侵蚀。(4)工 (略) 基开挖、弃土场、临时施工场所进场前,应对上述场地的表层有肥力的耕作层土壤进行保护,以便于施工后期的产地绿化和植被恢复,避免重新取土。、(5)永久占地范围外的临时便道在施工结束后应封存,洒水和加强管理,促进土壤和植被恢复。竣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清理施工临时占地,清楚临时工程废弃物,恢复原有地貌。
,陕西, (略) ,蒲城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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