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矿山智能化钒钛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新疆宏大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万td钛铁矿选矿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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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智能化钒钛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新疆宏大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万td钛铁矿选矿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1月,我公司委托新疆 (略) 承担“绿色矿山智能化钒钛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新疆宏 (略) *t/d钛铁矿选矿厂一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具体公示材料见附件。

新疆宏 (略)

2024年8月5日


信息来源:http://**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1月,我公司委托新疆 (略) 承担“绿色矿山智能化钒钛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新疆宏 (略) *t/d钛铁矿选矿厂一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具体公示材料见附件。

新疆宏 (略)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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