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相关内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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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相关内容的批复

关于调整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相关内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8-05 16:45浏览次数:字体:[ ]

关于调整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相关内容的批复

(略) 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 (略) 天 (略) 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项目编码为:2202-*-04-01-*。该项目已经我局株天发改审〔2022〕13号文立项批复,并经株天发改审〔2023〕58号文调整,现因项目设计方案变化,业主单位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和项目总投资。 (略) 人民政府《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区人民政府《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决议书》(2024年7月23日)、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2024年7月23日)、 (略) 天元区水利局出具的《 (略) 天元区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经研究,现就项目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同意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

(1)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片区内的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等,包括了老旧小区改造(含凿石港、徐家港排水单元项目)、小区 (略) 改造、广场社区安置房改造、老旧小区周边雨污分流改造、 (略) 改造、 (略) 改造、凿石港末端调蓄扩容治理、徐家港末端智能分流改造、 (略) 内涝治理、湘 (略) 内涝治理、万丰港和 (略) (略) 改造及其他雨污水及排口治理工程等内容。

(2)建设规模

1)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楼栋1343栋,总户数*户,总改造面积252.*㎡;广场社区安置房改造29栋;新 (略) 8028m、新建或疏 (略) 8451m;

2)周边基础配套设施 (略) 管网改造其中: (略) 改造约4500m; (略) 改造1000余处、小区 (略) 改造(共12条,改造面积*.50㎡);老旧小区周边雨污分流改造(2项)。凿石港148个排水单元改造、徐家港22个排水单元改造、凿石港末端调蓄扩容治理;徐家港末端智能分流改造主要建设*吨/天的模块化浸没式超滤系统一座及配套设施; (略) 内涝治理主要改造DN300雨水管102米,改造DN1500雨水管455米及配套设施;湘 (略) 内涝治理主要为新建雨水管930米,管道修复917 (略) 口检查井改造等; (略) (略) 改造流域面积约为34.5k㎡; (略) (略) 改造流域面积约为40.78k㎡,及其他雨污水及排口治理工程,建设 (略) 沿线雨水口、雨污水管道错接、混接改造, (略) 缺陷问题改造等。

拟分四期实施,其中:

一期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楼栋61栋,总户数1882户,总改造面积21.*㎡;广场社区安置房改造29栋等。 (2)周边基本配套设施改造涉及:老旧小区周边雨污分流改造、 (略) 改造4425米、徐家港片区混错接改造1000余处等。

二期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凿石港流域环线以东39个排水单元改造、徐家港22个排水单元改造、凿石港末端调蓄扩容治理、徐家港末端智能分流改造主要建设*吨/天的模块化浸没式超滤系统一座及配套设施; (略) 内涝治理主要改造D300雨水管102米,改造DN1500雨水管455米及配套设施;湘 (略) 内涝治理主要为新建雨水管930米,管道修复917 (略) 口检查井改造,并配 (略) (略) 雨污分流改造等。

三期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略) (略) 改造流域面积约为34.5k㎡、 (略) (略) 改造流域面积约为40.78k㎡,及其他雨污水及排口治理工程等,建设 (略) 沿线雨水口、雨污水管道错接、混接改造, (略) 缺陷问题改造等。

四期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楼栋1282栋,总户数*户,总改造面积230.39户,小区 (略) 改造(共12条,改造面积*.50㎡),新 (略) 8028m、新建或疏 (略) 8451m等。

二、同意项目总投资调整为*.*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01.*元,预备费1905.*元,建设期利息2800.*元。

三、本批复仅用于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和项目总投资,与株天发改审〔2022〕13号、株天发改审〔2023〕58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天发改审株天发改审〔2022〕13号、株天发改审〔2023〕58号文执行。

四、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公开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五、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6日

抄送: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区统计局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6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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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5 16:45浏览次数: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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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 (略) 天 (略) 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项目编码为:2202-*-04-01-*。该项目已经我局株天发改审〔2022〕13号文立项批复,并经株天发改审〔2023〕58号文调整,现因项目设计方案变化,业主单位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和项目总投资。 (略) 人民政府《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区人民政府《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决议书》(2024年7月23日)、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2024年7月23日)、 (略) 天元区水利局出具的《 (略) 天元区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经研究,现就项目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同意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

(1)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片区内的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等,包括了老旧小区改造(含凿石港、徐家港排水单元项目)、小区 (略) 改造、广场社区安置房改造、老旧小区周边雨污分流改造、 (略) 改造、 (略) 改造、凿石港末端调蓄扩容治理、徐家港末端智能分流改造、 (略) 内涝治理、湘 (略) 内涝治理、万丰港和 (略) (略) 改造及其他雨污水及排口治理工程等内容。

(2)建设规模

1)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楼栋1343栋,总户数*户,总改造面积252.*㎡;广场社区安置房改造29栋;新 (略) 8028m、新建或疏 (略) 8451m;

2)周边基础配套设施 (略) 管网改造其中: (略) 改造约4500m; (略) 改造1000余处、小区 (略) 改造(共12条,改造面积*.50㎡);老旧小区周边雨污分流改造(2项)。凿石港148个排水单元改造、徐家港22个排水单元改造、凿石港末端调蓄扩容治理;徐家港末端智能分流改造主要建设*吨/天的模块化浸没式超滤系统一座及配套设施; (略) 内涝治理主要改造DN300雨水管102米,改造DN1500雨水管455米及配套设施;湘 (略) 内涝治理主要为新建雨水管930米,管道修复917 (略) 口检查井改造等; (略) (略) 改造流域面积约为34.5k㎡; (略) (略) 改造流域面积约为40.78k㎡,及其他雨污水及排口治理工程,建设 (略) 沿线雨水口、雨污水管道错接、混接改造, (略) 缺陷问题改造等。

拟分四期实施,其中:

一期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楼栋61栋,总户数1882户,总改造面积21.*㎡;广场社区安置房改造29栋等。 (2)周边基本配套设施改造涉及:老旧小区周边雨污分流改造、 (略) 改造4425米、徐家港片区混错接改造1000余处等。

二期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凿石港流域环线以东39个排水单元改造、徐家港22个排水单元改造、凿石港末端调蓄扩容治理、徐家港末端智能分流改造主要建设*吨/天的模块化浸没式超滤系统一座及配套设施; (略) 内涝治理主要改造D300雨水管102米,改造DN1500雨水管455米及配套设施;湘 (略) 内涝治理主要为新建雨水管930米,管道修复917 (略) 口检查井改造,并配 (略) (略) 雨污分流改造等。

三期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略) (略) 改造流域面积约为34.5k㎡、 (略) (略) 改造流域面积约为40.78k㎡,及其他雨污水及排口治理工程等,建设 (略) 沿线雨水口、雨污水管道错接、混接改造, (略) 缺陷问题改造等。

四期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楼栋1282栋,总户数*户,总改造面积230.39户,小区 (略) 改造(共12条,改造面积*.50㎡),新 (略) 8028m、新建或疏 (略) 8451m等。

二、同意项目总投资调整为*.*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01.*元,预备费1905.*元,建设期利息2800.*元。

三、本批复仅用于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和项目总投资,与株天发改审〔2022〕13号、株天发改审〔2023〕58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天发改审株天发改审〔2022〕13号、株天发改审〔2023〕58号文执行。

四、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公开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五、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6日

抄送: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区统计局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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