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产教融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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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产教融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省教育厅:

报来《关于报请审批 (略) (略) 产教融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鄂教发函〔2024〕3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教育强国推 (略) 校清单(修订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略) (略) 洪 (略) 461号 (略) 东湖校区西南侧( (略) 旁)实施 (略) (略) 产教融合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405-*-04-01-*。

二、项目新建产教融合中心大楼,建筑面积*.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平方米。同步建设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 (略) 及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元,具体投资额待评估论证后,在可研批复中予以明确。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外,其余部分由学校自筹解决。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批。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


省教育厅:

报来《关于报请审批 (略) (略) 产教融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鄂教发函〔2024〕3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教育强国推 (略) 校清单(修订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略) (略) 洪 (略) 461号 (略) 东湖校区西南侧( (略) 旁)实施 (略) (略) 产教融合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405-*-04-01-*。

二、项目新建产教融合中心大楼,建筑面积*.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平方米。同步建设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 (略) 及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元,具体投资额待评估论证后,在可研批复中予以明确。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外,其余部分由学校自筹解决。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批。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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