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金湾南水公用设施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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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金湾南水公用设施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金湾南水公用设施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金湾南水公用设施配套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金湾区南水镇装备制造 (略) A地块内

建设单位

(略) 金湾区南水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

本项目储能电站规划装机总容量为 75MW/150MWh,同期配套新建一座110kV 升压站,储能装置通过 35kV (略) 接入 110kV 升压站,110kV 升压站通过一回 110kV 线路送至 220kV 黄茅海站110kV 侧。项目占地面积*.30 平方米。

环评机构

广东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变电站 (略) 电磁环境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频率为50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2.金湾南水公用设施配套项目建成投运后,变电站西北侧、东南侧、东北侧场界外1m处声环境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西南侧场界外1m处的环境噪声水平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排放限值要求)。

3.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有10名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隔油池和化粪池预 (略) (略) ,经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员工食堂的油烟应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通过厨房后堂油烟排放管道至屋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规模限值标准要求。少量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磷酸铁锂电池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管理,防止环境污染。该项目应设置事故油池,以防止变压器绝缘油在事故并失控情况下泄漏时不外溢至外环境;废变压器绝缘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妥善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于2024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根据金湾南水公用设施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金湾南水公用设施配套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金湾区南水镇装备制造 (略) A地块内

建设单位

(略) 金湾区南水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

本项目储能电站规划装机总容量为 75MW/150MWh,同期配套新建一座110kV 升压站,储能装置通过 35kV (略) 接入 110kV 升压站,110kV 升压站通过一回 110kV 线路送至 220kV 黄茅海站110kV 侧。项目占地面积*.30 平方米。

环评机构

广东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变电站 (略) 电磁环境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频率为50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2.金湾南水公用设施配套项目建成投运后,变电站西北侧、东南侧、东北侧场界外1m处声环境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西南侧场界外1m处的环境噪声水平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排放限值要求)。

3.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有10名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隔油池和化粪池预 (略) (略) ,经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员工食堂的油烟应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通过厨房后堂油烟排放管道至屋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规模限值标准要求。少量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磷酸铁锂电池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管理,防止环境污染。该项目应设置事故油池,以防止变压器绝缘油在事故并失控情况下泄漏时不外溢至外环境;废变压器绝缘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妥善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于2024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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