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7月2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7月2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略) 86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63.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中心废气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 (略) 沂源 (略) 1 号 (略) (略) 内 | (略) | 山东量石 (略) | 本次实施项目拟在 (略) (略) 内污水处理站现有场地东侧空地上新建蓄热式焚烧炉 1 套,并建设配套设施,替代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西侧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置措施: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 设施+1 根 50 米高排气筒(DA001),技改后厂区污水处理站西侧现有有机废气处置设施设为备用。 | 1、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中有组织颗粒物、SO2和 NOX 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 1 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废气中 VOCs、*醇、*酮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Ⅱ时段及表 2 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 1 中标准要求; 2、废水排放标准:项目外排废水经厂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城 (略) ;外排废水水质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2015)表 1 中 B 级的限值要求。 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项目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修订)》,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 报告表 | |
2 | 年加工5 万颗(件)义齿项目 | (略)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 (略) 3*63号 | 淄博 (略) | 山东典图 (略) | 项目通过购置纯钛铸造机、全自动喷砂机、双管喷砂机、单管喷砂机、移动式吸尘吸水机、压力聚合器、压力注胶机、热成 型机、隐形义齿压注机、注塑机、洗蜡机、蒸汽清洗机、水磨机、种钉机、烤瓷炉、结晶炉、一体化高温炉、3D 模型打印机、抛光机、琼脂搅拌机等设备 57 台/套,以石膏、烤瓷合金、纯钛金属块、合成树脂牙、瓷粉、釉粉、釉液、齿科氧化锆块等为原辅材料,实现年加工 5 万颗(件)义齿项目。 | 1.废气排放标准:运行期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移动式除尘器、密闭设备自带除尘器等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表 2 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厂界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表 2 相关排放限值。 2.废水排放标准:项目模型打磨废水、清洗废水、琼脂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槽沉淀后与生 活 (略) (略) 排入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 达标排入沂河。项目运营期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及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 类标准。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 2021 年第 8 号)要求。 | 报告表 | |
3 | 真空绝热板(VIP)芯材制品生产项目 | (略) 沂源高新技术产业 (略) 以东, (略) 以南 | 淄 (略) | 山东海 (略) | 该项目在华源新材料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建筑,通过购置打浆机、成型机、烘干炉、固化炉等设备,年产真空绝热板(VIP)芯材制品 4000 吨。项目总投资 5600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560 万元 | 一、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二、废水: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和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协议要求。 三、噪声: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未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报告表 |
2024年7月2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略) 86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63.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中心废气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 (略) 沂源 (略) 1 号 (略) (略) 内 | (略) | 山东量石 (略) | 本次实施项目拟在 (略) (略) 内污水处理站现有场地东侧空地上新建蓄热式焚烧炉 1 套,并建设配套设施,替代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西侧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置措施: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 设施+1 根 50 米高排气筒(DA001),技改后厂区污水处理站西侧现有有机废气处置设施设为备用。 | 1、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中有组织颗粒物、SO2和 NOX 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 1 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废气中 VOCs、*醇、*酮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Ⅱ时段及表 2 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 1 中标准要求; 2、废水排放标准:项目外排废水经厂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城 (略) ;外排废水水质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2015)表 1 中 B 级的限值要求。 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项目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修订)》,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 报告表 | |
2 | 年加工5 万颗(件)义齿项目 | (略)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 (略) 3*63号 | 淄博 (略) | 山东典图 (略) | 项目通过购置纯钛铸造机、全自动喷砂机、双管喷砂机、单管喷砂机、移动式吸尘吸水机、压力聚合器、压力注胶机、热成 型机、隐形义齿压注机、注塑机、洗蜡机、蒸汽清洗机、水磨机、种钉机、烤瓷炉、结晶炉、一体化高温炉、3D 模型打印机、抛光机、琼脂搅拌机等设备 57 台/套,以石膏、烤瓷合金、纯钛金属块、合成树脂牙、瓷粉、釉粉、釉液、齿科氧化锆块等为原辅材料,实现年加工 5 万颗(件)义齿项目。 | 1.废气排放标准:运行期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移动式除尘器、密闭设备自带除尘器等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表 2 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厂界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表 2 相关排放限值。 2.废水排放标准:项目模型打磨废水、清洗废水、琼脂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槽沉淀后与生 活 (略) (略) 排入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 达标排入沂河。项目运营期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及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 类标准。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 2021 年第 8 号)要求。 | 报告表 | |
3 | 真空绝热板(VIP)芯材制品生产项目 | (略) 沂源高新技术产业 (略) 以东, (略) 以南 | 淄 (略) | 山东海 (略) | 该项目在华源新材料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建筑,通过购置打浆机、成型机、烘干炉、固化炉等设备,年产真空绝热板(VIP)芯材制品 4000 吨。项目总投资 5600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560 万元 | 一、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二、废水: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和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协议要求。 三、噪声: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未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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