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能科技有限公司江津先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220kV输变电部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重庆云能科技有限公司江津先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220kV输变电部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必须公开项目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为配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先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220kV输变电部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项目内容及建设、环评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先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220kV输变电部分);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江津区先锋镇绣庄村付家店村民小组(E106°16′50.*″,N29°10′12.*″);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1座220kV储能变电站、 (略) 和接入变电站扩建间隔。(1)220kV储能变电站:位于储能电站西北侧,占地面积约2987m2,建设1台220kV主变压器,容量为240MVA,采用户外GIS布置,电缆出线。(2) (略) :新建单回22 (略) ,起于本项目220kV储能变电站止于江津龙井220kV变电站,电缆全长约为0.5km,新建电缆沟0.5km。(3)扩建220kV江津龙井变电站间隔1个。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张晓宇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四、征求意见稿公示文本查阅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文本:链接:http://**_pSjEosa0EUXkXASebYQ
提取码:27uj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到建设单位地址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_ypaMfp6Qc3hg
提取码:l5lp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了解本工程内容和环境评价的详细情况。
(2)公众可以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收件邮箱:*@*q.com。
(3)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亦不会在未获得许可的前提下公开。
(4)公众提出意见期限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略)
2024年8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必须公开项目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为配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先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220kV输变电部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项目内容及建设、环评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先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220kV输变电部分);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江津区先锋镇绣庄村付家店村民小组(E106°16′50.*″,N29°10′12.*″);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1座220kV储能变电站、 (略) 和接入变电站扩建间隔。(1)220kV储能变电站:位于储能电站西北侧,占地面积约2987m2,建设1台220kV主变压器,容量为240MVA,采用户外GIS布置,电缆出线。(2) (略) :新建单回22 (略) ,起于本项目220kV储能变电站止于江津龙井220kV变电站,电缆全长约为0.5km,新建电缆沟0.5km。(3)扩建220kV江津龙井变电站间隔1个。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张晓宇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四、征求意见稿公示文本查阅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文本:链接:http://**_pSjEosa0EUXkXASebYQ
提取码:27uj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到建设单位地址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_ypaMfp6Qc3hg
提取码:l5lp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了解本工程内容和环境评价的详细情况。
(2)公众可以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收件邮箱:*@*q.com。
(3)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亦不会在未获得许可的前提下公开。
(4)公众提出意见期限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略)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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