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环建表字〔2024〕X号关于《本溪市康宁医院彩屯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本环建表字〔2024〕X号关于《本溪市康宁医院彩屯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略) (略) 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4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溪 (略) 7号,总占地面积为2450m2,总建筑面积为4356.5m2,项目总投资37.*元,环保投资37.*元,占总投资的100%。项目共设置3层楼,其中一层楼包括门诊室、检验科、休息室、药房,二层、 (略) 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略) (略) (略) 内部分设施、设备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主要为心理咨询与治疗及医学检验科诊疗,共设置200张病床,预计日均接待患者20人次(7300人/a)。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连续围挡,施工车辆封闭运输并限速行驶,施工现场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出厂冲洗,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相关限值要求;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 (略) 区现有化粪池处理;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措施,规范车辆管理,施工期场地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挖掘土方部分回填,其余土方及建 (略) 政指定场所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略) 区现有垃圾桶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结构且全部加盖密封处理,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废气排放要求;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检验过程产生的气溶胶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后,经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超纯水机废水、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先排至化粪池(200m3)进行预处理,再排入污水处理站(一级强化+消毒工艺 35m3/d)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厂区总排口氨氮浓度应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相关限值要求,其他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限值要求, (略) 政污水管 (略) (略) 。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泵类、风机选用低噪声的环保型设备,设置于独立设备房内;通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东侧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厂界南、西、北侧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医疗废物、检验科废液、废活性炭及生物安全柜废滤芯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10.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其中医疗废物、检验科废液应满足《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T 421-200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略) 令第380号)要求;栅渣 (略) 区内进行处理及存储,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消毒后由密闭污罐车通过密闭管道抽吸清掏,清掏后的污泥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栅渣和污泥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废活性炭及生物安全柜废滤芯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超纯水机废精密滤芯、废活性炭滤芯、废反渗透膜、废纯化柱由厂家回收,一般固废收集、存储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危废贮存点、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做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0×10-7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危废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分类收集、贮存并设置安全标志;定期对输水管线阀门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落实责任制;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应急救援物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企业正式投产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总量确认书认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五、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x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沈阳 (略)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略) (略) 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4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溪 (略) 7号,总占地面积为2450m2,总建筑面积为4356.5m2,项目总投资37.*元,环保投资37.*元,占总投资的100%。项目共设置3层楼,其中一层楼包括门诊室、检验科、休息室、药房,二层、 (略) 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略) (略) (略) 内部分设施、设备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主要为心理咨询与治疗及医学检验科诊疗,共设置200张病床,预计日均接待患者20人次(7300人/a)。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连续围挡,施工车辆封闭运输并限速行驶,施工现场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出厂冲洗,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相关限值要求;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 (略) 区现有化粪池处理;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措施,规范车辆管理,施工期场地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挖掘土方部分回填,其余土方及建 (略) 政指定场所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略) 区现有垃圾桶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结构且全部加盖密封处理,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废气排放要求;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检验过程产生的气溶胶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后,经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超纯水机废水、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先排至化粪池(200m3)进行预处理,再排入污水处理站(一级强化+消毒工艺 35m3/d)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厂区总排口氨氮浓度应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相关限值要求,其他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限值要求, (略) 政污水管 (略) (略) 。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泵类、风机选用低噪声的环保型设备,设置于独立设备房内;通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东侧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厂界南、西、北侧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医疗废物、检验科废液、废活性炭及生物安全柜废滤芯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10.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其中医疗废物、检验科废液应满足《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T 421-200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略) 令第380号)要求;栅渣 (略) 区内进行处理及存储,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消毒后由密闭污罐车通过密闭管道抽吸清掏,清掏后的污泥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栅渣和污泥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废活性炭及生物安全柜废滤芯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超纯水机废精密滤芯、废活性炭滤芯、废反渗透膜、废纯化柱由厂家回收,一般固废收集、存储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危废贮存点、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做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0×10-7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危废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分类收集、贮存并设置安全标志;定期对输水管线阀门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落实责任制;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应急救援物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企业正式投产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总量确认书认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五、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x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沈阳 (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