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埠乡集镇污水改造工程的补充通知一
关于黄埠乡集镇污水改造工程的补充通知一
黄埠乡集镇污水改造工程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名称:黄埠乡集镇污水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号
致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项号5 条款号4.1.9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建筑工程 二级及以上,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修改为:
项号5 条款号4.1.9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及以上,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有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均按本通知更正数据为准。
三、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一并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四、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建宁县 (略) 、业主公示栏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各投标人均已收悉。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建宁县黄埠乡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 (略) (盖章)
日期:2024年8月5日
黄埠乡集镇污水改造工程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名称:黄埠乡集镇污水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号
致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项号5 条款号4.1.9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建筑工程 二级及以上,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修改为:
项号5 条款号4.1.9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及以上,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有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均按本通知更正数据为准。
三、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一并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四、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建宁县 (略) 、业主公示栏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各投标人均已收悉。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建宁县黄埠乡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 (略) (盖章)
日期: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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